參考訊息網12月30日報道據韓聯社首爾訊息,韓國首爾高等法院當地時間30日開庭並最後一次重審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行賄案,獨立檢察組要求法庭判處李在鎔9年有期徒刑。
報道稱,李在鎔因涉嫌向時任韓國總統朴槿惠和其密友崔順實行賄,以幫助其繼承經營權而被公訴。檢方表示,在“親信干政”案中,三星比其他影響力較小的企業更為積極、輕易地犯下罪行,並出現規避責任的行為。
據報道,檢方在此案重審前的一審和二審中曾均向法院提出判處12年有期徒刑的要求,此次提出的刑量低於前兩次。檢方對此表示,這是因為考慮到了最高法院認定李在鎔部分嫌疑不成立。
報道稱,韓國最高法院在終審判決中撤銷二審法院對李在鎔和其他涉案人朴槿惠、崔順實所作的判決,將該案發回首爾高等法院重審。
來源:參考訊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