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區道路限速50,為何這麼多人還敢超速?難道他們不怕違章嗎
我們平時開車在市區行駛,發現很多地方都限速的40-50,基本上如果我們按照40和50去開的話,發現車子開起來很慢,而且在經過不少路口的時候,導航都會提醒你前方限速50,但是在實際開車過程中會發現,如果嚴格按照限速跑的話你永遠是最慢的。為什麼明明限速40-50,為何這麼多車子開到60-70,難不成他們就不怕超速,不怕扣分罰款嗎?
要解決這個疑惑,首先要從超速的界定給大家說起。由於在超速規定裡面,限速60以下的路段超速50%以內,都不會做出實質性的處罰,也就是在限速50的道路開到時速75以下,都不會有實質性的處罰,所以很多朋友就利用這一條,在限速40-50的道路上速度跑得比較快一點。
第二點,要產生超速違章,除了超速之外,還得被違章攝像頭拍到。但是在城區測速裝置是沒有那麼密集的,路上攝像頭很多,紅綠燈路口都有攝像頭,其實相當部分紅綠燈路口的攝像頭都沒有開測速功能,或不具備測速功能,頂多就是拍違章、拍闖紅燈、拍有沒有按車道行駛拍這些功能。
所以有些車即使超過了限速的50%,由於這個路段沒有測速抓拍裝置,也不會產生超速的交通違法。雖然在限速60以下的路段超速50%以內不會作出實質性處罰。但是道路交通法裡面,在豁免條款之前有一個前置說明,就是未造成後果的,那麼什麼叫未造成後果呢?
比如在限速50的路段你超速20%,結果超速過撞到別人的車,或者撞到電動車撞到人之類的,這種情況你除了要承擔相應的交通事故責任之外,還會被處以超速的處罰。雖然在限速60以下的路段超速50%以內不會作出實質性的處罰,喵哥還是提醒大家開車的時候儘量不要超速。
假如這個路段限速確實比較低,比如說只有40,而且在路況也非常好的情況下,為了提高通行效率,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適當的超過限速的最高值跑一跑問題也不大。但是一定不要超過限速最高值的50%,雖然當前路段攝像頭沒有那麼密集,確實不會抓拍到,但是一旦發生交通事故的話,你一樣需要承擔相應的後果,而且超速的處罰也會一併給你追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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