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香港市民在銅鑼灣街頭支援實施香港國安法。 新華社記者 王申 攝
國際線上專稿:6月3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全票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外媒稱,香港國安法能夠有效地減少亂港行為,有利於維護國家穩定。
法新社7月1日報道,香港國安法的制定,是為了保證國家穩定,制止香港激進分子的亂港行為。文章還寫道,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稱,這次立法是中央與香港特區關係自迴歸以來最重要的發展,是香港走出困局的轉機。
英國廣播公司(BBC)7月1日報道,香港國安法於6月30日晚間11時刊憲並正式生效,法律明確了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和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四類罪行,違法者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
報道稱,過去一年來,香港的許多激進分子在長期示威活動中經常瞄準城市基礎設施,根據香港國安法,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施屬恐怖活動罪,激進分子會因違反香港國安法而面臨牢獄之災。因此,香港國安法的頒佈能夠有效地減少亂港活動。
文章寫道,在香港國安法出臺後,許多香港激進分子開始擔心會被判刑而立即退出相關活動,企業也紛紛開始清除他們曾經支援抗議活動的跡象。
俄羅斯衛星通訊社6月30日也關注了香港國安法的出臺,稱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是新形勢下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的重要標誌性法律,將切實有效維護國家安全,保障香港長治久安和長期繁榮穩定。(任麗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