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孤老和烈屬減徵個稅年度彙算操作
殘疾、孤老和烈屬減徵個稅年度彙算操作
殘疾、孤老和烈屬納稅人若在2020年度預繳稅款時,未申報享受或者未足額享受減徵個人所得稅優惠的,可以在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彙算時補充享受減徵優惠。若在預繳稅款時已足額享受減徵優惠的納稅人,無需再進行以下操作。
政策
規定
殘疾、孤老、烈屬減徵個稅規定
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明確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及因自然災害遭受重大損失等個人所得稅減徵政策的通知》(魯政字【2019】129號)檔案規定:
一、納稅人取得綜合所得,年應納個人所得稅減徵額不超過6000元。
二、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年應納個人所得稅減徵額不超過6000元。
三、納稅人同時取得綜合所得和經營所得的,由納稅人選擇其中一個所得專案享受減徵政策,不重複享受。納稅人同時有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兩種以上身份的,由納稅人選擇其中一種身份享受減徵政策,不重複享受。
註釋:此處所稱納稅人是指符合條件的殘疾、孤老、烈屬等相關人員。
個稅APP
操作指引
如果納稅人本人前期沒有在“個人所得稅APP”或“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採集過可享受稅收優惠資訊,需先進行資訊採集。如果前期已採集過,則無需再採集,可在年度彙算標準申報主表"減免稅額”欄填寫相應減免稅額。若在預繳環節存在未足額享受減徵優惠,可進行修改操作。
01
可享稅收優惠資訊採集
1.登入“個人所得稅APP”後,點選下方【個人中心】→【個人資訊】;
2.點選【可享稅收優惠】→【新增】,系統自動跳轉到“新增詳情”頁面;
3.在“新增詳情”頁面,選擇相應稅收優惠情形,點選【確定】;
4.若選擇的稅收優惠情形為殘疾或烈屬,需錄入相應證件號碼和上傳證件照片。
02
減免稅額填寫
1.採集完個人可享受稅收優惠資訊後,進入綜合所得年度彙算標準申報主表,在稅款計算階段點選"減免稅額(元)”這一項;
2.點開後,若是在預繳稅款環節未申報享受情形,在該頁面點選右上角【新增】,按照個人情況選擇收入型別以及所得專案小類,在減免專案中,選擇殘疾、孤老和烈屬所得減徵個人所得稅,減免性質自動帶出,錄入相應減免稅額,然後點選【儲存】,點選上方【返回】回到標準申報主表,繼續進行年度彙算申報操作;
3.若是在預繳稅款環節未足額享受減徵個人所得稅優惠情形,可點選減徵記錄進行相應修改。
注意事項:
錄入的減免稅額不能大於申報主表上的綜合所得應納稅額。
依法補稅 合法退稅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日照市稅務局
稽核: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個人所得稅處
編髮: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辦公室
【來源:山東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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