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延吉市召開成功建立全國文明城市表彰大會,表彰先進、回顧歷程、總結經驗,進一步動員全市廣大幹部群眾再鼓幹勁、繼續奮鬥,不斷為“全國文明城市”這份榮譽增光添彩,全面推動延吉各項事業再創佳績、再創輝煌。
據瞭解,自創城工作開展以來,延吉市各級各部門同心同德、萬眾一心,以“讓城市更加美麗、群眾生活更加美好”的建立初心,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全力爭創全國文明城市,切實將“文明牌”做成“民心牌”,以實實在在的惠民之舉、利民之措,有力地促進了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11月20日,在全國精神文明建設表彰大會上,延吉市以縣級市排名第三的好成績,一舉摘得“第六屆全國文明城市”桂冠,正式進入全國文明城市行列。
建立過程中,全市各級各部門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廣大幹部群眾團結一心、拼搏奉獻;州直各部門高度重視、鼎力支援,州直機關幹部職工踴躍參與、履職盡責,湧現出一大批組織有力、成績突出、群眾公認的先進集體和率先垂範、勇挑重擔、甘於奉獻的先進個人。為表彰先進,鼓舞幹勁,動員全市廣大幹部群眾鞏固成果、再創輝煌,推動文明城市建設工作常態長效開展,經市建立全國文明城市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對建立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市公安局等18個模範集體,市委辦公室等139個先進集體,市集中供熱有限責任公司等43個突出貢獻集體,黃春玉等32名突出貢獻個人,唐劍峰等17名模範個人,金光哲等346名先進個人,州發改委等10個州直部門先進集體和金慶等10名州直部門先進個人予以表彰。
(中國日報吉林記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