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等紅燈被電動車追尾,導致電動車車主身亡,汽車車主有責任嗎

由 公松臣 釋出於 綜合

針對這個問題,其實之前也有說過類似的,如果是汽車正常等紅綠燈的情況下,沒有壓實線,完全在車道內,這個時候,電動車直接追尾造成電動車車主死亡,那這個完全屬於電動車車主自身駕駛不當造成的。

所以汽車車主本身是沒有責任的。但如果是另外一種情況,很多司機在紅綠燈路口,車是亂停的,比如在右轉車道,車輪壓實線,甚至已經是偏移到了非機動車道,這種情況下車主本身有違規,那麼汽車車主是有一定責任的。

交警會認定汽車車主停車不規範,違反了交通規則,導致後面車輛行駛避讓不及時引發事故,那麼車主肯定是要付一定的賠償的,但即便是說,並不是車主全責的情況下,致人傷亡的話,汽車車主也要附帶賠償10%左右的醫療費等。

那麼還有一種情況,如果是汽車車主本身是無證駕駛怎麼辦?其實這裡的話我們要有必要區分無證駕駛和事故的處罰情況,如果駕駛汽車車主本人沒有違規,屬於無證駕駛,那麼也不會判定無證駕駛車主全責。

只會對無證駕駛這點進行處罰,比如罰款200-2000不等,而且還面臨行政15天的拘留,所以這種情況得分開看,不要一看到無證駕駛,就認為是說無證駕駛必須負全責,雖然對方無證駕駛是違法行為。

但是並未因為主觀駕駛導致嚴重事故發生,這種情況只能按無證駕駛去處罰,如果發生交通事故,無證駕駛人負主要責任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無證駕駛並不會加重賠償責任,但所駕駛機動車的交強險和商業險均會拒賠,所有應承擔的損失全部由駕駛人本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