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銘暉被雙開:搞權色交易權錢交易,家風不正
極目新聞記者 汪亮亮 胡秀文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7月29日訊息,四川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王銘暉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公開資訊顯示,62歲的王銘暉,曾任四川省宜賓市委書記、四川省副省長等職務,今年1月落馬。
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7月29日訊息,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四川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王銘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銘暉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大搞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貪圖享樂,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的宴請、旅遊和服務;違反組織原則,違規為多人職務晉升、調整等提供幫助,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收受禮金,搞權色交易;家風不正,道德敗壞;紀法底線失守,以權謀私、親清不分,與不法商人沆瀣一氣,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政績觀嚴重扭曲,急功近利、濫權妄為,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
王銘暉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王銘暉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黨的十九大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落馬前連續缺席重要會議
公開資訊顯示,王銘暉出生於1960年2月,四川資陽人,一直在四川工作,曾任四川省內江市委副書記、市長,四川省宜賓市委書記,四川省副省長,四川省委常委、秘書長等職,2020年5月任四川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直至今年1月被查。
1月22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釋出訊息,四川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銘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從公開報道中看,王銘暉在落馬5天前還曾公開露面。據《四川日報》1月18日訊息,由四川省十三屆人大五次會議預備會議選出的大會主席團,於1月17日下午舉行第一次會議。會議表決推選王銘暉等13人為大會主席團常務主席。
1月18日,四川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在成都開幕,身為大會主席團常務主席的王銘暉,一反常態未參加會議,三天後,大會閉幕,同樣未見其公開報道。
據川觀新聞報道,1月21日下午,四川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舉行了第三十三次會議。會議審議表決通過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接受王銘暉辭去四川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職務的決定》。
1月22日,靴子落地,王銘暉被查,半年後被雙開。
(資料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中國新聞週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