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大工作會議10月13日至14日在京召開。北京青年報記者從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法規備案審查室獲悉,今年下半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已部署開展涉及計劃生育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的專項清理工作。
專項清理護航涉計生法規規章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法規備案審查室主任梁鷹介紹,2021年8月2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了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決定。“修改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立足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目標,規定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取消社會撫養費和相關處罰、處分規定。”
梁鷹介紹,為確保修改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正確實施,重點圍繞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會撫養費、廢止相關處罰、處分規定以及將入學入戶入職等與個人生育情況掛鉤的規定,“2021年下半年,部署開展涉及計劃生育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的專項清理工作。目前,清理工作仍在進行中。”
他還提到,2020年12月26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透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
“為做好長江保護法貫徹實施工作,2021年上半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涉及長江流域保護的法規、規章等規範性檔案部署開展了一次集中專項清理工作。目前,清理工作仍在進行中。”
審查監督和審計監督形成合力
北青報記者從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獲悉,從2016年到2021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審查國務院提交的重點專案績效評價報告從5個增加到29個,涉及資金規模從500億元增加到1.7萬億元。
2015年至2020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先後圍繞中央基建投資、生態環保、地方政府債務、減稅降費等27項審計查出的突出問題開展跟蹤監督,涉及中央部門單位22個。
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預決算審查室主任何成軍介紹,透過跟蹤監督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人大預算審查監督和審計監督形成合力,對於推動建立健全整改長效機制發揮了重要作用。
北青報記者注意到,從2015年起,全國人大常委會每年都對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整改情況開展跟蹤監督,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於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推動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和建立健全整改長效機制,在保障落實黨中央重大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方面取得積極成效。
資料顯示,6年來,推動累計整改問題金額達到2萬億元,完善各種規章制度1.8萬項,問責處理超2萬人。其中,2014年度整改問題金額5795億元,問責處理5598人次;2019年度整改問題金額2118億元,問責處理705人次。2019年度與2014年度比較,無論是審計發現問題的違紀金額數還是違紀人數,都呈較大幅度下降。同時,全國人大常委會推動有關部門壓實整改責任,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形成強力威懾。
據瞭解,2015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審計查出彩票資金管理不規範問題開展跟蹤監督,督促對相關責任人嚴肅問責。2016年至2018年連續3年對地方政府債務問題開展跟蹤監督,推動對違法違規舉債行為公開曝光問責。2017年以來,財政部已公開通報18批違規舉借債務的相關單位和人員,問責處理190多人。
多省已完成縣鄉人大換屆選舉
根據憲法和法律規定,全國縣鄉兩級人大從今年上半年開始陸續換屆,這是我國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重要實踐。
北青報記者從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聯絡局獲悉,截至目前,山西、河北、西藏、青海、新疆、廣西已順利完成縣鄉兩級人大換屆選舉工作,並召開了新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
其他26個省(區、市)縣鄉人大換屆選舉時間均已確定,北京等15個省(區、市)將在今年年內完成,內蒙古等11個省(區)將於明年上半年完成。
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聯絡局副局長李曉霞說,2021年3月1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會同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召開全國縣鄉兩級人大換屆選舉工作部署會議,對全國縣鄉兩級人大換屆選舉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各地做了大量工作,採取多項措施,包括研究制定本省(區、市)縣鄉人大換屆選舉工作指導性檔案,組織召開換屆選舉部署會議,修改本省(區、市)選舉法實施細則等,保障人民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實現選舉工作風清氣正、選舉結果人民滿意的目標。”
代表家站建設超過22萬個
北青報記者從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聯絡局獲悉,截至目前,全國各地共設有代表之家、代表聯絡站、代表活動室等超過22萬個,基本實現鄉鎮、街道全覆蓋,許多地方已將代表家站建到了社群、村組。
人民群眾透過代表家站平臺向代表表達意願要求,反映意見建議,代表及時把群眾所思所想所盼收集起來反映給黨委和政府,在努力推動問題解決的同時又為黨委政府決策提供了參考,對於一些帶有共性、普遍性的問題,透過法定途徑提出議案和建議,推動從法律、政策層面予以解決。
資料顯示,目前,31個省級人大都建有入口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很多省份依託入口網站建設或專門建設代表履職服務平臺和代表履職App,一些地方的網上服務平臺覆蓋了本省(區、市)各級人大、各級人大代表和全部代表家站,實現各級代表移動履職、與群眾實時互動。
履責
人大代表提出建議33472件
全國人大代表依照法定程式提出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範圍內的議案,是憲法法律賦予代表的基本權利,也是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提升立法質量的重要途徑。
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聯絡局代表議案建議辦理處處長肖兆申說,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至四次會議期間,代表們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克服疫情影響,透過多種方式更加密切聯絡人民群眾,察民情、匯民智、聚民心,共提出議案1795件。
據悉,代表議案涉及加強民生保障和社會治理、健全現代化經濟體系、生態環保和綠色發展、完善國家機構組織和職能等方面,涵蓋範圍廣,涉及單位多。這些議案絕大多數為法律案。
北青報記者瞭解到,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至四次會議期間,代表們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共向大會提出建議33472件。其中,以代表團名義提出的建議共計653件,整體呈上升趨勢,反映出代表團對代表建議工作的重視程度持續提升;代表聯名提出的建議共計7285件,整體呈下降趨勢;代表單獨提出建議的共計25534件,呈逐年增長態勢,今年首次超過建議總數的八成,體現了代表履職的積極性不斷提升。
辦理重點督辦建議是增強代表建議辦理實效的一項重要舉措。肖兆申說,本屆以來,共確定了73項重點督辦建議,涉及代表建議960多件,涉及代表2200多人次,內容涉及加強基本民生保障、改善人民生活、打好三大攻堅戰、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加快發展現代產業體系、深入實施區域重大戰略和區域協調發展戰略等。“從辦理結果看,近幾年,代表建議所提問題得到解決或計劃逐步解決的均佔建議總數的70%以上。” (記者 孟亞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