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10月11日電 湖北省紀委監委網站11日訊息,今年以來,湖北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深入開展交通物流樞紐建設專項監督,查處了一批交通建設領域存在的“吃拿卡要”、以權謀私、貪汙侵佔、失職瀆職等問題。現將5起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恩施州交通運輸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文傳偉在交通工程建設中大搞利益輸送問題。2017年至2022年,文傳偉利用擔任恩施州交通運輸局計劃科科長、總工程師、副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違反招投標相關規定,透過比照特定企業設定招標條件、干擾業主評委評分等方式,幫助請託人承接重點交通專案,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文傳偉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4月,文傳偉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五峰縣交通運輸局原副總工程師駱峻壽等5人共同貪汙農村公路建設資金問題。2015年至2021年,駱峻壽利用擔任縣交通運輸局副總工程師、縣農村公路管理所所長的職務便利,夥同縣農村公路管理所副所長林建華及工作人員張銀春、任榮、王亞軍等人,透過虛列支出、收入不上賬等手段,貪汙農村公路專案建設資金。駱峻壽等5人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11月至2023年6月,張銀春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駱峻壽、任榮、林建華、王亞軍先後被開除公職;5人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隨縣交通運輸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鬍波違規插手干預工程專案建設並收受賄賂問題。2017年至2021年,胡波利用擔任隨縣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局長的職務便利,透過向請託人透露公路工程建設敏感資訊、向下屬單位負責人打招呼等方式,幫助他人承攬道路交通工程專案,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摺合共計人民幣97.7萬元。2022年5月,胡波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2023年6月,胡波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鄂州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董進行違規向管理服務企業轉嫁公務接待費用問題。2023年2月,鄂州市交通運輸局違反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將接待上級調研組費用轉嫁給管理服務物件某交通工程建設專案部承擔,董進行負直接責任。2023年6月,董進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嘉魚縣城投公司在服務重大專案交通配套工程建設中不擔當、慢作為問題。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嘉魚縣城投公司不顧縣領導及縣現代服務業推進專班的多次協調督促,怠於推進服務湖北阿洛亞通用航空旅遊綜合體專案臨時便道工程建設,影響專案建設進度,造成不良影響。縣城投公司董事長熊益民、總經理劉濤分別負重要領導責任、主要領導責任,被責令作出書面檢查;副總經理劉海軍負直接責任,受到誡勉處理。
湖北省紀委監委指出,以上通報的5起典型案例,涉及交通物流樞紐建設中領導幹部和公職人員貪汙賄賂、利益輸送以及職能部門在服務工程專案中轉嫁費用、不擔當不作為等多個方面。有的甘於被“圍獵”,大肆斂財;有的“靠路吃路”,私慾橫行;有的插手干預,大搞權力尋租;有的履行職責不力,失職失責。湖北省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要以案為鑑,不斷增強紀法觀念、敬畏意識,切實汲取教訓、警醒知止。
湖北省紀委監委強調,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切實履行監督專責,強化對“一把手”等“關鍵少數”監督,加大交通物流樞紐建設中的重要崗位和關鍵環節權力執行的監督,加強對不擔當不作為問題的監督檢查,對專案建設中的權錢交易、貪汙受賄等行為以及不擔當不作為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為加快建設全國構建新發展格局先行區提供堅強紀律和作風保障。(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