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重友情把錢借,但是對方卻為了金錢不僅不珍惜這份友情,還成為老賴,雖然你能致一切於不顧,但是法院卻不容你違法賴賬,鶴壁市鶴山區人民法院的執行幹警用實際行動將老賴的“夢想”粉碎。
陳某與梁某為多年好友,陳某以做生意為由向梁某借款五萬元整,久借不還的陳某被梁某訴至鶴山區法院,雙方在法院達成調解協議:陳某於2019年年底分批付給原告梁某全部款項。陳某到期未如約履行還款義務,梁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鶴山區法院依法向陳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及報告財產令後,陳某向申請人承諾2020年3月底必定還清所有欠款。
今年4月,陳某依舊未履行還款義務,執行幹警依法將陳某傳喚至法院,到達法院後陳某態度依然惡劣,百般抵賴,拒不交納執行款,並多次聲稱自己沒錢,大不了拘留我等等。面對此種情況,法院依法審批對其採取強制措施,決定對其拘留十五日,當天將其送往拘留所。下午陳某家人便向法院送來了全部執行款。被拘留後的陳某在拘留所內經過反思,深刻認識到法律不是兒戲,遵紀守法是每一個公民的義務,並寫下懺悔信。
鑑於本案已全部執行完畢,且陳某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鶴山區法院依法提前解除了對陳某的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