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出事故,40%是犯了這種錯誤

汽車普及,開車成了日常,大家不覺得開車有多大風險。這是錯覺!不誇張地說,開車是人這一輩子幹的風險最大的事之一,世衛組織釋出報告稱,車禍是人類死亡和傷殘的主要原因,尤其是15到29歲的青年。

這個世界上,每年約有135萬人死於車禍,還有2000萬至5000萬人受到非致命傷害,其中許多人因此而殘疾。按我國的官方數字,每年車禍死亡人數是6.3萬人左右,平均每天有170多人在車禍中喪生。

開車出事故,40%是犯了這種錯誤

94%車禍由人的失誤引發

美國非營利性機構IIHS(公路安全保險協會)近日公佈一項研究成果:自動駕駛技術只能減少約三分之一的車禍。

自動駕駛系統裝有攝像頭和雷達,可以監測汽車周邊環境,反應速度比人快,還不會走神兒、不會犯困、煙酒不沾、也不會去磕藥。這些優點,讓它開車比人靠譜點兒。但在很多方面,它和人一樣不靠譜——因為它有樣學樣,很多開車習慣就是模仿人類,連毛病也一起學到手了。

開車出事故,40%是犯了這種錯誤

這次我們不關心自動駕駛技術的好壞,只關心人們在開車時會犯哪些毛病,這些毛病是怎樣導致了車禍的發生。

IIHS在研究中引用了美國警方的車禍資料。這是5000多宗比較嚴重的車禍,每宗車禍中都有車輛需要拖離並有人員傷亡。IIHS分析這些車禍後得出的結論是:94%的車禍是由人們開車時的錯誤行為導致的,只有6%的車禍屬於“不可避免”,比如汽車爆胎、突然斷軸等意外情況所致。

人在開車時會犯5種錯

車禍,本質上就是人們在開車時犯的錯。IIHS對這些錯誤做了精細分類,共計5種。

1、“感知和覺察”錯誤,佔比約24%

通俗地說,這就是對即將到來的危險懵然無知。主要是兩種情況:一是開車時分心,比如用手機、設導航等;二是視線受阻,比如前方有大貨車、被對向車大燈晃眼、霧天行駛等。

2、“計劃和決定”錯誤,佔比約40%

第一條說的是“沒看到”,這一條說的是“想錯了”。你覺得按自己的套路去開車沒問題,結果可能遭遇不測。

犯錯最多的是“速度”,準確地說,是車速和道路環境不匹配。不同等級的公路、不同的天氣條件、不同的車流量、不同的交通環境,開車各有合理時速。最常見的錯誤是車速太快,遇到狀況時留給自己的反應時間太短;而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在車流裡開慢車同樣危險。

“非法轉向”惹的事也不少,主要是拐彎不避讓直行車、拐彎不避讓行人和腳踏車、強行變道併線等。

開車出事故,40%是犯了這種錯誤

接下來是“侵犯性駕駛”,超速、緊咬別人車尾、急加速、急剎、別車等野蠻駕駛行為也容易肇事。

3、“預判”錯誤,佔比17%

誤判主要是指誤會了路上其它人的意圖。比如你覺得那輛車會減速讓你先走,結果人家完全沒這個意思;再比如你覺得那個行人會等你開車過去後再過馬路,結果人家突然抬腿就走。

4、“執行和操作”錯誤,佔比約23%

在遇到緊急情況時,有的人應變能力不行,要麼只顧踩剎車忘了打方向,要麼方向打得太過或沒打夠,有的乾脆是嚇傻了無所作為。

5、失能,佔比約10%

所謂失能,就是失去正常操控汽車的能力。醉酒、吸毒、過度疲勞、藥物作用等,會讓人在開車時處於失能狀態。

(注:一個車禍往往並非由單一原因導致,所以各因素百分比相加會超過100%)

人的錯誤人來改

IIHS研究認為,自動駕駛只能避免由“感知和覺察錯誤”和“失能”引發的車禍,也就是能減少三分之一的車禍。

開車出事故,40%是犯了這種錯誤

機器比人強的地方,在於“感官”,攝像頭和雷達比人的眼睛“看得遠”、“看得準”;也在於“可靠”,不會因為喝酒嗑藥而誤事。

除此之外,自動駕駛對情況的判斷和處理實際上是對人類行為的模仿。而人類開車不是單純的行為,而是摻雜了各種心態和情緒,導致路面上充滿各種不確定性。自動駕駛依賴的機器學習和人工智慧如果模仿人,難免也會犯各種錯誤。

自動駕駛的問題暫且放放,我們應該對照這些研究成果來反省一下自己,有則改之。

先看失能。常人出現的駕駛失能情況,主要是酒駕,交警提示:上有老下有小,酒後不要開車跑!

再看誤判。開車在路上相遇,一時無法領會彼此意圖也是難免。解決起來並不難,搞不清楚對方意圖時,寧可停車等待,如果條件允許,可用手勢交流。

“感知和覺察”方面,受生理條件的影響,我們比不上攝像頭和毫米波雷達,但開車不走神兒、不碰手機、不聊微信還是能做到的。

開車出事故,40%是犯了這種錯誤

“執行和操作”的錯誤大多發生在處理險情時,這確實需要一定的經驗和駕駛技巧,但實際上,只要我們開車謹慎些,大部分險情是可以避免出現的。

速度、轉向、專心

“計劃和決定”錯誤(也就是錯誤的駕駛決策)引發的車禍最多(40%),有必要單獨討論一下。

這方面最容易犯的錯誤是“速度不當”。

速度是絕大多數車禍之源。車速過快有兩個壞處:一是會導致車子在轉向、拐彎、路面溼滑等條件下失控,二是遇緊急情況時留給人的反應時間短。

但這並不意味著速度慢就好。在車流中,如果某輛車速度明顯慢於其它車,這輛車就成為車流中的“障礙物”,迫使其它車輛減速繞行。這等於是把碰撞風險向自己吸引,據IIHS研究,車流中開慢車的車禍發生率與超速相當。

我們在開車時,車速要和行駛的環境(道路等級、路況、天氣狀況、交通流量等)匹配,當快則快、當慢則慢;還要隨大流,大傢什麼速度,你也什麼速度。

開車出事故,40%是犯了這種錯誤

“計劃和決定”錯誤的另一個主要表現,是“非法轉向”。

交通法規上有明確的讓行原則,比如,轉彎車輛要讓直行車輛先行,併線時不得妨礙被併線車道中車輛的正常行駛,路口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車要讓左轉彎車先行等等。

大量車禍與“非法轉向”直接相關,我們開車在拐彎、併線時要注意按法規讓行;碰上野蠻人爭路搶行,讓一讓也無妨,不為風度,但求自保。

開車出事故,40%是犯了這種錯誤

至於急加速、急剎、強超強會、濫用遠光燈等“侵犯性駕駛”,不用多說大家也清楚是自找麻煩。

看過IIHS的研究成果,雖然自動駕駛遠未成熟,但有些方面非常值得人類學習,比如專心駕駛。我們的眼睛耳朵在監測路況方面比不上攝像頭和雷達,大腦和手腳的反應速度也不如機器,哪裡還有什麼資格在開車時分心去刷微信、玩自拍呢?分心駕駛導致的車禍數量近年來大幅上升,大家開車時還是老實點吧。

對了,不少老司機有一種技能,已經接近本能。隔幾十秒就掃視一遍內外後視鏡,隨時掌握後方車輛的動態,堪稱人肉版雷達盲區監測,大家不妨也練練這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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