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汽車有190馬力,夠用嗎?

私人汽車有190馬力,夠用嗎?

私人轎車,兩百匹左右的馬力,是否夠用要看是哪輛車,級別,重量,以及個人需要對判斷有影響;所以說馬力多了,動力多了,夠用了,判斷就準確了,這樣的馬力,對於一些車來說,綽綽有餘,而對於另一些車來說,則是不夠的,所以根本就不存在絕對意義的夠用!關於汽車動力的適用性,目前尚無詳細的描述,我們通常是根據推重比的大小,來判斷汽車是否適於使用;簡單地說,當推重比大於100匹每噸時,那不是“適於使用”汽車,那不是“適於使用”嗎?因此這一問題沒有具體的答案,受各方面因素的影響比較大。

一百匹/噸

因此這190匹馬力,只要車重低於1.9噸,那就不算肉車,而且動力也應該是足夠的;因此從廣義上講,這種功率,匹配在絕大多數家用車中是足夠的;因為在這個注重燃油經濟性和輕量化的時代,絕大多數家用車都達不到這1.90噸!除推重比外,變速箱的調整對車輛的動力表現影響也很大;一款配齊到位的變速器,可以釋放出有限的動力,十分平順;像上一代五系,180 PS的低速版,還沒有感覺到肉,而上一代君威252 PS的馬力,加速卻不平順,這就是變速器對動力的影響!

第二,是司機的心態,需求,有些朋友給他一百匹車,他覺得夠了,連這一百匹馬力他都沒有辦法完全用上,所以這就是需求很低的表現。每個司機的心態不同,性格也完全不同,對於一些愛開車、有激情的朋友來說,動力多少還不夠,多方面還不夠,對於其他人來說,就夠了;其實足夠這個詞很沒勁,車子只要能走,那麼動力就一定夠了,加速不快沒事,可以慢慢悠,對嗎?因此需要不同,對動力的理解也不同!

再看看190 PS馬力,配在什麼車上,這馬力,配在一噸車重,那是鋼炮水準,當小跑車用時,(配在摩托上能飛);這1.50噸車重,這效能車水準,可當優秀的運動車使用;這1.90噸車水準,是常規買菜車水準,只能帶你買菜使用;這兩噸車的重量,在此時根本就是一輛臺奇無比的車,可以開動,但肯定是小馬,而且肯定不會低;所以動力是否足夠,需要具體地去看一下,190 PS馬力,仍然是腳踏車,絕對比超跑快,這道理明白嗎?相同的馬力,裝滿大件,連起步都很困難!

現在的自吸發動機功率不到190馬力,馬自達2.5 L的四缸發動機可供192匹和196匹,根據不同的車型調教,屬於阿特茲和CX-5中的大排量車型,功率表現出色,甚至有些超負荷。豐田的奧德賽、艾力紳兩款大型 MPV,搭載的2.4 L自吸發動機輸出功率還不到186馬力,兩款車的淨重也已接近1.9噸,在7個座位的前提下,沒有任何動力方面的延遲,在起步階段可能會有點吃力,這是不可否認的,但總體的動力效能絕對足夠。以上列出的幾款中大型車都配備了發動機,它們的動力輸出都在190匹左右,但銷量卻是自車系中最高的,一方面,車企對動力進行了深入的測試,要保證各種極端情況下的動力輸出,一方面,除非是車主追求一輛跑車般的強勁動力,否則190匹馬力絕對屬於足夠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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