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障礙環境建設法表決透過

6月28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表決透過無障礙環境建設法。

這部法律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共8章,包括總則、無障礙設施建設、無障礙資訊交流、無障礙社會服務、保障措施、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附則等。

無障礙環境建設是殘疾人、老年人等群體權益保障的重要內容,對於促進社會融合和人的全面發展具有重要價值。制定無障礙環境建設法,是堅持以人為本、尊重和保障人權的重要體現,是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的必然要求,是切實提高無障礙環境建設質量的有力保障。

責編:陶紀燕 | 審校:李金雨 | 稽核:李震 | 監製:萬軍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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