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區禁鞭區域在哪裡?這些政策您應該知曉
(記者 施瑤 通訊員 甘炯)城區禁鞭政策相信大家都有所瞭解,今天是年三十,相信很多聽眾朋友都很關心,城區禁鞭後,農村還可以放鞭嗎?如果存在違規燃放、儲存煙花爆竹行為又將受到怎樣的處罰?一起來聽聽市公安局溫泉分局的嘉賓是怎麼說的!
網友:“我想問一下,我家孩子一直吵著說過年買點菸花,我們老家家住在鹹安馬橋鎮這邊,如果我過年回鄉下,能不能放鞭炮呢?”
市公安局溫泉分局法制大隊大隊長程文禮:“根據條例規定,我們咸安區泉都大道、太乙大道、嫦娥大道、巨寧大道、107國道和常橫線圍合的區域以及區人民政府確定並公告的區域全部在禁鞭之列,在此區域內生產、經營、儲存、燃放煙花爆竹都是被禁止的。說通俗一點,在“禁鞭條例”的規定中,馬橋方向是以暖山藝術酒店門前的馬路,也就是以太乙大道為界,太乙大道以南的區域是可以燃放煙花爆竹的,以北的區域(包含太乙大道上)都是禁止燃放的。”
網友:“我在溫泉開了一家餐飲酒店,想了解一下,如果春節有些客人要在我這裡放鞭炮,我要不要承擔責任呢?”
市公安局溫泉分局法制大隊大隊長程文禮:“根據條例規定,在禁鞭區內,從事婚慶、宴席等服務的經營者應當告知服務對像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不得為其提供燃放煙花爆竹的服務,並且對其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應當予以勸阻,勸阻無效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如果經營者對服務物件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未及時報告的,公安部門將對其處500元罰款;如果經營者為服務物件提供燃放煙花爆竹服務的,公安機關將對其處2000以下罰款。
岔路口派出所的教導員錢鋒講述該所在禁鞭大清查工作期間查處的違規存放禮炮的違法案例,派出所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之規定,對違規存放禮炮的人員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岔路口派出所教導員錢鋒:“在此提醒廣大市民朋友,不僅是違規存放、銷售禮炮會受到處罰,在禁鞭區域燃放煙花爆竹,也將被處以200至5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大規模違法燃放或造成嚴重後果的更要處以行政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責任。公安機關也並不希望在春節吉祥的日子裡對大家進行處罰,打擊只是手段不是目的,我們的目的還是希望大家能夠遵守咸寧市關於禁鞭的各項規定。對於地方推行的規定要積極看待,履行好自己的職責和義務。讓全市人民都能夠安安穩穩的度過一個祥和的虎年春節!”
【來源:咸寧廣播電視臺】
宣告: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資訊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絡,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newmedia@xxc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