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網路上一條短影片引發熱議,影片中拍攝者說著“開始了哦”,便拿出手電狀的“神器”朝不遠處廣場上正在熱舞的阿姨們一按,音響瞬間就“啞了”。阿姨們圍著音響除錯無果,認為音響壞了,只好陸續離開。“這些跳廣場舞的阿姨,我忍了兩三年,現在用這個辦法才管得住她們。”該影片拍攝者南寧市民李先生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說。
李先生家住南寧經開區一小區的30層,樓下有一個幾乎每晚都有人載歌載舞的廣場,即使住得樓層高,也被一撥又一撥的舞蹈隊播放出的一浪比一浪高的音響聲打擾。李先生稱自己並非惡作劇,而是出於長期受響聲的困擾,家裡的小孩做功課被幹擾,身體不好的老人睡覺時間被延後。他和鄰居曾與阿姨們協商,也曾撥打報警電話,但均未能解決問題。為此,他決定在網上購買“反廣場舞神器”來進行“反擊”。記者發現,在淘寶搜尋“反廣場舞”這幾個字,便會立刻出現“反廣場舞神器”和“反廣場舞剋星神器”等多個匹配詞條。有不少廣場舞音響干擾器在熱銷,價格在100元至300元不等。記者開啟一款銷量可觀的產品評論區,發現一些買家發表了對干擾器功效大加讚揚的評論,並附上了自己的操作過程以及跳舞的阿姨們怏怏而歸的影片,下邊則是一片拍手叫好聲,可見“神器”確實能讓音響安靜下來。記者聯絡賣家得到關於“神器”的原理解釋,這種干擾器本質是一個大功率遙控器,透過發射調製好的紅外光,音響內的接收視窗接收到紅外訊號,經過解碼傳送,可以讓音響關機、切換模式、切歌等,沒法正常工作,從而達到控制音響的目的。但使用“神器”影響他人音響的做法合適嗎?據瞭解,這類廣場舞干擾器發出的訊號屬於無線電訊號的一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擅自使用無線電頻率。若要使用干擾器,應向有關部門報備,否則有可能涉嫌違規,一經查實將面臨被處罰的風險。北京中銀(南寧)律師事務所律師覃鴻偉認為,一方面,音響是廣場舞愛好者們的私有財產,她們擁有音響的所有權、使用權和控制權,李先生私自控制他人的音響或涉嫌違規,“李先生應在客觀考量音響使用的時間範圍以及音量分貝是否超出條例規定的前提條件下,與廣場舞愛好者們進行溝通。”另一方面,廣場舞愛好者們使用音響的時間以及音量分貝應控制在合理範圍內,與周圍群眾良性溝通、和睦共處。市民使用“反廣場舞神器”驅趕跳舞阿姨,或涉嫌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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