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世紀的時候我們經常講軍警一家人,軍民魚水情。之所以會出現這樣的一句話,是因為在20世紀70年代的時候我們並沒有成立正規的警察學校,也因為那個時候我們的國家才建立幾十年還沒有穩住腳跟去,還需要人民的支援,所以這句話就會應運而生。
但是所謂親兄弟還得明算賬,即使軍人和警察是一家人,那麼當他們在執行任務遇見對方的時候還是會出現誰聽誰的話的這個問題?相信這個問題也困擾你很久了,今天就讓我來告訴你吧。我國是在20世紀七八十年代才成立了正規的警察學校,在此之前,絕大多數的警察都是由軍人轉業而來。
而且在這些警察學校建立以後的幾十年當中,也仍然存在著這種現象。那既然存在著這種轉業的話,那麼相對應來的就是他們轉業之後的職位問題。這可是個重要的問題不僅關係到了經濟,也關係到了之後任務執行應該聽誰的事情。
在我國確實對警察與軍人有著制度與等級的劃分,在我國軍銜制度十分的完善有14級,警察制度有13級。前者的職務與他的軍銜有著絕對的聯絡,但是後者的聯絡就不太對等。這就是因為在部隊裡講究的是規矩,所以他們的等級就比較的嚴格與嚴謹,他們基本不存在下級的軍銜比上級高的情況。
而警察卻沒有這種規矩他們的更多的是代表著警察的工作資歷,所以在警局裡面可能上級的警銜還沒有下級高的情況。既然他倆的級別是這樣不對等的話,那在任務之間兩者相遇那麼應該怎麼辦呢?聽誰的來呢?
在這裡我們就想出了一個辦法,如果是警察與軍隊共同完成任務的話,那麼他們就會自己先報出自己的家門來分辨一下誰應該領導誰,第二種就是是靠雙方的領導來引薦確定誰等級高。但是有時候也不是等級高的,就只會這一次任務,這還得根據實際情況來確定。
那我們就舉個例子來講,假如有一個地方發生了恐怖襲擊。上級有命令讓特種部隊負責這次的任務,但是特種部隊卻對這裡的環境情況瞭解不深,需要當地的警察作為嚮導開闢道路,那麼這一場任務的指揮權就落在了部隊的頭上,畢竟是上級委派給他們的當地的警察只是起一個協助作用。
那麼即使這一次出警的是公安局局長和特種部隊的指揮人員,卻只是一個少校級的中隊長,那麼即使兩者的級別有很大的差距這個局長也得聽這個中隊長的。
那如果是有一個地方出現了治安問題,上級讓武警去負責,那麼這項任務的指揮權就落在了公安局的頭上,所以即使在這次任務當中,軍方的指揮人員的級別比警方的指揮人員級別高很多,那麼軍方也必得聽警方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