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須依法!一名“非訪”人員被拘留

信訪是公民的權利

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無可厚非

但應 依法、逐級、有序 上 訪

採取 纏訪鬧訪、惡意上訪 等非正常手段

不但不能解決問題

反而要承擔法律後果

維權須依法!一名“非訪”人員被拘留

真實案例

2022年6月至8月,芝罘區王某 某 在信訪事項於2016年經法院終審判決,已依法終結的情況下,為謀取非法利益,不聽勸阻,拒不執行法院判決,以訪施壓,多次纏訪,造成惡劣影響。

8月23日,在充分調查取證的基礎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芝罘公安分局依法給予王某某行政拘留的行政處罰。

維權須依法!一名“非訪”人員被拘留

溫馨提示

合理合法的訴求只有遵守法律法規才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結果,任何形式的非正常上訪、纏訪、鬧訪以及擾亂滋事、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這22種行為都屬於非正常上訪

1、圍堵、攔截公共和公務車輛或堵塞、阻斷交通。

2、信訪人拒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

3、信訪人損毀公共財物、尋釁滋事的。

4、信訪人以財物誘使、幕後操縱他人信訪。

5、信訪人強行衝闖政法機關設定的警戒線、警戒區或阻礙執行公務的車輛通行的。

6、信訪人組織、策劃、教唆、煽動、串聯、脅迫、引誘、欺騙、幕後操縱他人實施上述行為之一的。

7、信訪人有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國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為的。

8、信訪人阻撓企事業單位工作、生產、營業、教學、科研活動的。

9、信訪人對應當透過訴訟、仲裁、行政複議等法定途徑解決的事項而纏訪、鬧訪的,信訪人在國家機關辦公場所周圍、公共場所散發傳單、打橫幅標語、呼喊口號、穿狀衣、戴標語、非法滯留、聚集鬨鬧或以自殺、自殘相威脅等擾亂公共秩序和正常工作秩序的。

10、信訪人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上訪的。

11、信訪人在信訪接待場所滯留纏訪、尋釁滋事、影響其他信訪人正常活動的。

12、信訪人將行動不便或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棄留在國家機關門前或信訪接待場所的。

13、信訪人以違法形式越級上訪的。

14、因同一信訪事項五人以上集體上訪不按規定推選代表的。

15、信訪人到非信訪接待場所和機關上訪的。

16、信訪人以信訪名義騙取公私財物或藉機斂財。

17、信訪人在信訪活動中捏造、歪曲事實,誣告、陷害他人的。

18、信訪人對正在辦理或司法程式終結、行政程式終結的事項,繼續鬧訪、纏訪的。

19、信訪人惡意擴大事態,詆譭政府形象,侮辱、圍攻、毆打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揚言實施殺人、放火、爆炸等恐嚇威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

20、信訪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21、信訪人非法集會、遊行、示威的。

22、信訪人圍堵、衝擊國家機關的。

如何正確依法上訪?

1、上訪人應當向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信訪工作機構指定的接待場所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請求。

2、多人採用走訪形式提出共同信訪事項的,應當推選代表,代表人數不得超過5人。

3、上訪人對行政機關作出的信訪事項處理不服的,可以請求原辦理行政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複查,對複查意見不服的,可以向複查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請求複核。

4、上訪人應依法逐級上訪,不得以違法形式越級上訪。

5、上訪人重複纏訪鬧訪或者有擾亂單位秩序或者公共秩序、妨害社會管理、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財產權利等違法行為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在此呼籲廣大群眾

法律紅線不可逾越

一定要依法、文明、理性上訪

依法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共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來源丨芝罘公安

編輯丨文穎

稽核丨區融媒體中心

據說點“在看”的人很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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