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香港9月29日電(記者劉明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29日上午在特區政府總部簽署《中區軍用碼頭移交備忘錄》,這標誌著香港特區政府正式將中區軍用碼頭移交給解放軍駐港部隊。
香港特區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駐軍法》第十二條宣佈,碼頭於當日上午7時起劃為軍事禁區,並交由解放軍駐港部隊管理使用,其位置及範圍已標示在特區《受保護地方令》內。軍用碼頭的建築物外牆及圍欄亦會張貼告示註明碼頭範圍。中區軍用碼頭位於港島中環濱海長廊,長150米、面積約0.3公頃。
根據香港基本法,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管理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防務。根據香港軍事用地用途安排,中區軍用碼頭是須由香港特區政府為解放軍駐港部隊重置的軍事用地及軍事設施。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香港中聯辦主任駱惠寧、中央駐港維護國家安全公署署長鄭雁雄、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特派員謝鋒、解放軍駐港部隊司令員陳道祥和政委蔡永中,以及多名特區政府官員、解放軍駐港部隊其他代表等出席了當日上午舉行的中區軍用碼頭移交儀式。
林鄭月娥在移交儀式上致辭時說,中區軍用碼頭是特區須為駐軍重建並供使用的最後一項軍事設施。特區政府把軍用碼頭移交後,就全面履行了我們有關的責任。這是歷史性的一刻,充分彰顯了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在“一國兩制”下的關係,具有重要的憲制意義。
林鄭月娥表示,香港迴歸祖國23年來,駐軍一直嚴格按照基本法、駐軍法和相關法例在特區履行防務職責,愛國愛港,深得香港市民的愛戴,是保障特區長期繁榮穩定的堅實後盾。她代表特區政府和全體香港市民,對默默守護香港、關愛市民的駐軍致以崇高的敬意和由衷的感謝。
陳道祥表示,接收中區軍用碼頭後,駐軍將一如既往,嚴格依法使用管理,並繼續與有關部門保持密切溝通,確保中區軍用碼頭的良好運作。同時駐軍將保持愛港親民的一貫本色,在防務工作允許的條件下,適時開放中區軍用碼頭予市民通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