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針對近期媒體報道有相關方涉嫌合謀實施不法行為等問題,根據交易所核查情況,證監會決定對相關賬戶涉嫌操縱利通電子、中源家居等股票價格立案調查。證監會表示,歡迎市場各方特別是瞭解情況、掌握證據的人士,透過常規渠道舉報證券期貨重大違法犯罪線索,共同維護資本市場良好秩序。
記者登入證監會官網注意到,在官網首頁右上角,“舉報專欄”被置頂。點選“舉報專欄”進入後,網站提示需要提供:被舉報人姓名(名稱)、身份、地址等資訊,違反證券期貨法律法規的具體事實、詳細線索和客觀證據,以供證券期貨監管機構進行核查。
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的多位專家表示,監管部門設定舉報常規渠道,以及設立相應的舉報獎勵制度,有助於在擴充套件監管視線的同時,呵護市場穩定,更好地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投資者的監督是保障市場健康穩定執行的重要力量。”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律師朱奕奕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中航證券首席經濟學家董忠雲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舉報獎勵制度可以發揮社會監督作用,調動社會資源,強化對資本市場的監督,降低證券監管執法成本,完善資本市場事中事後監管。
據記者梳理,2019年以來,證監會已對8起案件線索的舉報人給予獎勵。
根據《證券期貨違法違規行為舉報工作暫行規定》(以下簡稱《工作暫行規定》),證監會對提供欺詐發行、資訊披露違法、操縱市場、內幕交易或利用未公開資訊交易違法案件線索的實名舉報,經調查屬實並作出行政處罰後給予獎勵;2020年3月1日開始施行的新證券法增加了舉報獎勵制度,其中明確“對涉嫌證券違法、違規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舉報。對涉嫌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的實名舉報線索經查證屬實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按照規定給予舉報人獎勵”。
在此基礎上,為方便社會公眾舉報,中國證監會已設立了證券期貨違法違規行為舉報中心,專門負責處理可以作為稽查案件調查線索的舉報。舉報人可以透過中國證監會網際網路站開通的舉報專欄、信函、來訪和電話的方式向舉報中心舉報。除此以外,中國證監會派出的各地證監局也受理和處理舉報工作。
對於如何進一步完善資本市場舉報獎勵制度,董忠雲認為,可以提高對舉報人獎勵上限等。“除了獎勵之外,還要從法律層面建立相關制度,加強對舉報人的保護,強化舉報保密措施,防止實名舉報人身份資訊洩露。”
朱奕奕認為,在現有資本市場舉報獎勵制度的基礎上,一方面應明確多人分別舉報同一違法違規行為並提供有效線索時的獎勵分配原則;另一方面應在身份保密的基礎規定上,對舉報嚴重證券違法違規和重大投資風險隱患的投資者,設定更全方位的保護機制。
全國企業合規委員會專家丁繼華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雖然新證券法中規定了舉報獎勵制度,但還需要進一步完善,建議出臺保護舉報人的專門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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