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人口老齡化加劇,延遲退休是“解藥”嗎?

由 鍾離黎明 釋出於 綜合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草案)》(簡稱《綱要草案》)提出,要“制定人口長期發展戰略”“逐步延遲法定退休年齡,促進人力資源充分利用”,同時在社會保障方面提出健全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

中國社會保障學會副會長、浙江大學教授何文炯認為,人口老齡化已經成為一種趨勢,短期內不可能有根本性轉變,因而需要調整公共政策,“包括建立面向全民的生育津貼制度、基本養老服務制度,逐步降低中青年人養老和育兒的負擔。”

中國社會保障學會副會長、浙江大學教授何文炯。受訪者供圖

老齡化導致社會需求結構變化

新京報:當前,我國人口出生率下降、人口老齡化加劇,會給未來的經濟、市場和社會結構帶來哪些影響?

何文炯:經濟方面,老年人口增加,將導致全社會需求結構發生變化,產業結構也會隨之變化,給經濟增長帶來諸多不確定性,並在一定程度上影響社會財富增長,同時也會影響財政收入的穩定性、影響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能力。一般地說,社會財富來自勞動和創新,中青年群體是勞動者的主體,也是社會創新的主體,但人口老齡化將導致這個群體相對縮小。

從社會結構看,人口結構變化,必然導致社會關係和社會心理相應發生變化。從家庭的情況看,最近20多年我國的家庭規模逐步縮小,家庭內部的關係發生深刻變化,家庭的保障和服務功能下降,必然導致社會化服務需求增加。

從整個社會看,老齡化加劇,政府和社會需要增加更多的基本公共服務。近幾年,用人單位普遍反映社會保險費負擔沉重,這是社會保障領域代際矛盾的重要表現形式之一。尤其是隨著高齡老人增加,失能人數隨之增多,這就導致長期照護服務需求增加,相應地,政府、社會和家庭的養老服務責任就會加重。

新京報:有關資料顯示,勞動年齡人口每年在以300萬的速度減少,這些人也基本上是養老保險、醫保等社保的參保人,這對社保有什麼影響?在這樣的情況下,怎麼實現社會保險的可持續性?

何文炯:最近幾年我國勞動年齡人口以較快的速度遞減,這對於社會保險基金平衡的影響較大,尤其是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等專案的基金收支平衡影響更大。

事實上,勞動年齡人口減少,意味著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群體規模縮小,如果勞動生產率增長無法抵消人口減少帶來的影響,則意味著社會保險基金收入的減少。與此同時,許多勞動者退出勞動力市場後成為退休人員,成為需要贍養的物件,而且根據現行規則,這個人群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險費但可以終身享受基本養老金和基本醫療保險待遇。這一來一去,就給社會保險基金平衡增加了壓力。

為改變這種狀況,需要從多方面入手。一是適時適度提高法定退休年齡,從而改善參保人群的年齡結構,從而控制和降低社會保險的“系統老齡化”程度;二是透過支援創新創業,提高在職勞動者的收入水平,從而增加社會保險基金的收入;三是保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適度的待遇水平和退休職工適度的基本養老金給付水平,從而減輕社會保險基金的支付壓力;四是建立社會保險多渠道籌資機制,包括明確國家財政對社會保險基金的籌資責任、妥善處理制度轉軌時期形成的歷史債務、提高社會保險基金投資回報率等。

調整公共政策應對老齡化趨勢

新京報:目前我國調整生育政策、提出延遲退休政策,這些政策是否指向的都是人口老齡化帶來的影響?你覺得政策是否會有效果,還應該從哪些方面注意?

何文炯:為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出臺了一系列政策,其中包括調整人口生育政策和工薪勞動者延遲退休的政策,這是積極的並將是有效的舉措。這些政策的實際效果有待觀察,有待實踐的檢驗。從學理上講,調整生育政策,有益於改善未來整個社會的年齡結構;實行延遲退休政策,有益於降低社會保險的“系統老齡化”程度,從而改善社會保險的基金狀況,也將有益於增加勞動力供給,從而最佳化全社會的人力資源配置。

值得指出的是,這些政策不僅僅是為了應對人口老齡化。事實上,調整人口生育政策,除了應對人口老齡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因素是逐步把生育權還給老百姓,即由每一個家庭根據自己的情況來決定生育。至於延遲退休的政策,確有改善社會保險參保者年齡結構、應對老齡化之意,但更重要的目標是充分利用勞動力資源。我們在1950年代初人均壽命僅有40歲左右,但現在人均壽命已經在75歲以上,當初確定的退休年齡實在太低,而且現在進入勞動力市場的年齡也在推遲,而且現在的勞動強度也比過去要輕許多。所以,延遲退休年齡勢在必行。

需要注意的是,人口老齡化已經成為一種趨勢,在短期內不可能有根本性轉變,因而需要調整我們的公共政策,甚至改變我們的思維,尤其是要改變以老年人為中心的人口老齡化應對思維,要按照代際均衡的原則來完善我們的公共政策。

從國家治理現代化的目標出發,除了調整生育政策、延遲退休等政策之外,至少還需要在以下幾方面努力。一是最佳化社會保險制度設計,使之更加公平、更可持續、更有效率;二是建立面向全民的生育津貼制度、基本養老服務制度、兒童托育制度和兒童津貼制度等,逐步降低中青年人養老和育兒的負擔;三是充分重視延遲退休政策帶來的問題,妥善處理由此引起的各群體利益變化,並建立相應的機制,確保平穩過渡。

新京報記者 吳為

編輯 張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