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倍!麥迪格被頂格處罰
在2018年以及今年的"315"消費者權益日,我們持續報道了南京麥迪格視光中心涉嫌違規銷售角膜塑形鏡,最終被法院判定為欺詐並向消費者"退一賠三"一事。
最近記者又瞭解到,南京麥迪格視光中心,因為無證經營角膜塑形鏡,被市場監管部門處以貨值金額20倍的頂格罰款。
2015年,南京市民榮女士花費兩萬多元,在麥迪格視光中心給兒子小鄧購買了一套角膜塑形鏡,用來矯正近視,不料小鄧佩戴之後視網膜脫落。
經過南京市中級法院審理,認定麥迪格視光中心銷售註冊證過期的產品,且沒有角膜塑形鏡驗配資質,最終在今年3月1日判決麥迪格視光中心背後的三家公司構成欺詐,應當對小鄧"退一賠三"。
就在判決後不久,麥迪格視光中心從原先的經營地址搬到了南京市秦淮區曙光天地,改了個新名字叫作"麥迪格眼科",並申請到了醫療機構執業許可。
原衛生部發布的《關於加強醫療機構驗配角膜塑形鏡管理的通知》明確:角膜塑形鏡驗配必須在二級以上醫療機構、由具有中級以上眼科醫師職稱的醫師操作。
3月15日,衛健委執法人員現場表示,麥迪格眼科的執業許可等級僅僅是診所,不得開展角膜塑形鏡驗配業務。
記者近日從南京市秦淮區市場監管局獲悉,除了沒有驗配資質外,他們還發現南京麥迪格視光中心存在無證銷售角膜塑形鏡的違法行為。
執法人員介紹,角膜塑形鏡屬於三類醫療器械,2020年10月他們現場檢查麥迪格視光中心,當時視光中心的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早已到期。
南京市秦淮區市場監管局藥械和化妝品監管科科長劉黎明表示,執法人員在進行檢查時發現了兩盒角膜塑形鏡,是在有效期屆滿以後銷售的。
這兩盒角膜塑形鏡貨值將近4萬元。按照《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辦法》,無證經營醫療器械且貨值超過一萬元,應當處以貨值金額10倍以上、20倍以下罰款。
今年3月25日,在依法召開聽證會後,秦淮區市場監管局決定對麥迪格視光中心做出頂格處罰。
“因為這個涉及青少年使用的東西,對未成年人的健康有影響,然後公司還存在透過關聯企業收款,來逃避法律監管的行為,所以說我們對它進行從重處罰。”劉黎明介紹。
此外,繼小鄧之後,又有一名消費者小高起訴了南京麥迪格視光中心。記者瞭解到,從2013年起,小高的母親施女士就在麥迪格視光中心為她訂購角膜塑形鏡。
“它推薦的叫‘麥迪格’,但是它跟我們籤的合同,包括刷卡支付的POS單,包括後期換眼鏡連合同都沒有,這個過程中我就有點疑惑。”
這一做法就是執法人員所說的透過關聯企業收款來逃避法律監管。2018年3月15日,施女士收看了報道後,得知麥迪格視光中心沒有角膜塑形鏡驗配資質,涉嫌違規銷售,於是將其告上了南京市秦淮區法院。
庭審中,麥迪格視光中心辯解稱,他們和南京市中西醫結合醫院有合作,驗配診療是南京市中西醫結合醫院的醫生操作的,他們只負責銷售角膜塑形鏡,因此不算違規。
但施女士卻表示,自己從沒帶孩子去過中西醫結合醫院。南京市中西醫結合醫院也答覆法院稱,他們和麥迪格視光中心不存在任何合作。
2020年9月,秦淮區法院一審判決麥迪格視光中心構成欺詐,退還小高購鏡費用一萬七千元,並承擔三倍賠償五萬一千元。
目前,麥迪格視光中心已經提起上訴,本月底在南京市中級法院二審開庭,我們也將持續關注。
再次提醒家長朋友,角膜塑形鏡屬於三類醫療器械,也就是危險性級別最高的醫療器械。由於角膜塑形鏡在使用中會和眼球直接接觸,如果驗配人士不專業,很可能導致角膜損害、角膜炎等併發症,甚至讓視力下降。
原衛生部明確規定:角膜塑形鏡驗配必須在二級以上醫療機構、由具有中級以上眼科醫師職稱的醫師操作。因此,家長如果需要帶著孩子去驗配角膜塑形鏡,務必前往正規醫療機構,問清楚相關資質再做決定。
來源:江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