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售NMN“不老藥”有忽悠之嫌
相關部門應瞄準非法進口、銷售、虛假誇大宣傳等問題,加強監督,規範營銷行為。電商平臺也應盡到管理責任,對商家的資質進行稽核把關,發現商家有“銷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等行為,及時採取必要措施,並向監管部門報告。
李英鋒
去年9月,新華社刊發調查報道《不老神藥葫蘆裡賣的什麼藥》,讓“不老藥”躲避監管、功效廣告涉嫌虛假宣傳等問題被揭開蓋子,引發社會廣泛關注。2021年1月,市場監管總局印發關於排查違法經營“不老藥”的函,明確針對不老藥市場開啟全面排查。記者近期調查發現,“不老藥”依然繞過監管,以進口膳食補充劑等旗號在網上公開熱賣。(據8月12日《新華每日電訊》報道)
實際上,所謂的“不老藥”的核心原料NMN只是在動物試驗中有一定的抗衰老效果,其是否對人體有效並未經過臨床試驗認證。美國食藥監局只批准了NMN可作為膳食補充劑。在中國,NMN並未得到相關認證,也未獲得作為藥品、保健食品、食品新增劑和新食品的原料許可。這也就意味著,NMN在國內並不具備合法的身份。
同時,一些電商在銷售“不老藥”的過程中,營銷用語也極不規範,屢屢踩踏法律底線。在多個電商平臺上,不少NMN產品介紹直接打出 “放緩歲月,守護青春容顏”“延年益壽,返老還童”“撥慢生命時鐘”“不老不是夢”等宣傳語,甚至一些產品的詳情頁使用如預防老年痴呆、穩定三高、軟化暢通心腦血管等醫療詞語。這些宣傳既涉嫌虛假、誇大宣傳,也涉嫌法律禁止的涉醫涉藥宣傳,對“不老藥”的忽悠和收割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不老藥”不能成為“不倒藥”。目前,NMN作為維生素B族的衍生物被列入了《關於公佈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的公告》的“正面清單”,該“正面清單”為NMN產品入境銷售提供了可能性。NMN產品未獲得國內相關許可的身份缺失以及消費者的健康安全需求與該“正面清單”具有一定的矛盾性,也不利於統一監管共識和消費共識。有必要針對“不老藥”的營銷問題,對接排除食品安全風險的需求和監管需求,依法對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進行重新梳理,明確NMN產品註冊的目錄和監管的範圍、方式,從源頭消除監管錯位、缺位的現象,堵住監管的漏洞。
彌合監管分歧、統一監管規則和尺度後,有關部門應瞄準非法進口、銷售、虛假誇大宣傳等問題,加強對NMN產品的監督,淨化市場環境,規範營銷行為。電商平臺也應盡到管理責任,對商家的資質進行稽核把關,發現商家有“銷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銷售或提供法律、行政法規禁止交易的商品”等行為或者有其他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應該及時採取必要措施,並向監管部門報告。
當然,消費者也該擦亮眼睛,認清“不老藥”的真實面目,理性消費,切莫著了“不老藥”的道。
更多資訊或合作歡迎關注中國經濟網官方微信(名稱:中國經濟網,id:ourc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