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發力護航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

司法發力護航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

《關於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為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提供了堅強的支撐。人民法院應該從破除訴訟主客場現象、提高司法效率、踐行善意文明執行理念、深化網際網路審判等方面助力和保障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建設。

2022年4月10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釋出《關於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方向、目標、任務和舉措進行了系統的設計和全面的部署,進一步堅定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為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提供了堅強的支撐。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本質上是社會主義法治經濟。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需要全國統一法治建設。《意見》以“充分發揮法治的引領、規範、保障作用,加快建立統一的市場制度規則”作為指導思想之一,強調“完善制度”“規則統一”“公平競爭”等法治化原則,對加強法治保障作出系統的安排,從立法、執法和司法的角度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充分凸顯了法治在統一市場建設中的重要作用。人民法院如何護航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建設,樹立與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司法理念,全方位服務、保障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建設是未來一段時間的重點工作之一。筆者認為,人民法院應該從破除訴訟主客場現象、提高司法效率、踐行善意文明執行理念、深化網際網路審判等方面助力和保障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

一是破除“訴訟主客場”現象,在促進市場公平競爭上發力。全國統一的市場要求要素自由流通、競爭公平有序,而地方保護、區域封鎖形成的封閉小市場、自我小迴圈是妨礙公平競爭的障礙,甚至有的地方不當利用地方的立法權和人財物的主導權,制定不公平的紅標頭檔案,影響司法裁判,造成裁判結果有利於本地企業、不利於外地企業的“訴訟主客場”現象,把司法審判異化為地方保護的藩籬本身。要破除“訴訟主客場”現象,促進市場公平競爭,需要進一步解放思想,深化司法體制改革。首先,要在“跨”上做文章。探索跨行政區劃人民法院建設,賦予當事人在管轄上有一定的選擇權,打破訴訟中一方主場恆定不變的傳統。比如,為了促進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及成渝地區雙經濟圈等區域的司法協作,可在以上區域探索跨行政區域訴訟,消除區域內的司法壁壘,推進法治一體化建設。其次,要在“統”上做文章。加大對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透過司法裁判,防止破壞公平競爭的“紅標頭檔案”在司法裁判中得到適用,有力維護國家法治統一。最後,要在“建”上做文章。充分發揮司法職能的作用,對於行政機關存在的地方保護行為提出司法建議,跟蹤司法建議的落實,發揮政策導向性作用,防止只解決一案不解決類案的問題反覆出現。

二是及時有效化解市場主體之間的糾紛,在提高司法效率上發力。全國統一大市場應該是兼顧效率與公平的市場,以高質量供給創造和引領需求,使生產、分配、流通、消費各環節更加暢通,提高市場執行效率。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帶來的規模經濟效應,使跨行政區域的投資、生產、流通、消費和分配成為常態,相伴而生的必然是大量的矛盾糾紛。大量的糾紛如果得不到及時有效的化解,必然對市場的執行效率產生負面影響,人民法院必須在便民高效化解矛盾糾紛方面有所作為。首先,要在“分”上做文章。深化民事、行政訴訟繁簡分流改革,建立健全繁簡分流、輕重分離、快慢分道的審判執行機制,做精做細做好案件分流,最佳化訴訟程式和庭審方式,實現“繁案精審、簡案快審”,堅決防止出現不區分繁簡案件粗放進行審判管理的低效率狀態。其次,要在“多”上做文章。人民法院要在訴源治理中發揮司法的引領作用,要在一站、集約、整合、線上、融合等方面持續升級“一站式”多元化解糾紛的功能,全面提高“一站式”多元化解糾紛的質量和水平,法院在解紛中發揮作用但未必形成訴訟,為市場主體提供分層次、多途徑、高效率、低成本的糾紛解決方案,避免出現解決糾紛“單打獨鬥”吃力不討好的窘態。再次,要在“智”上做文章。積極推進網際網路、人工智慧、大資料、雲計算、區塊鏈、5G等現代科技在司法領域的深度運用,充分發揮司法大資料作用,加強對統一市場建設中出現的問題的預判,為市場主體提前備好精準的司法政策,破除司法工作滯後於社會發展的傳統障礙。

三是善意文明地解決執行難問題,在最佳化營商環境上發力。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需要加快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為各類市場主體投資興業營造良好的生態。執行是公平正義最後一道防線的最後一個環節,直接影響當事人權益和市場營商環境。司法實踐中踐行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在依法保障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同時,最大限度減少對被執行人權益的影響,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這就實現了在執行中最佳化營商環境。因此,既要防止對被執行人無原則的退讓,破壞執行的強制性,也要防止不考慮被執行人的實際情況,機械地執行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首先,要考慮合法性。特別是要嚴格區分企業法人財產與股東個人財產,嚴禁違法查封案外人財產,嚴禁對不得查封的財產採取執行措施,切實保護民營企業等企業法人、企業家和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其次,要考慮合理性。合理選擇執行財產,優先選擇對被執行人生產生活影響較小且方便執行的財產執行,在不影響執行效率和效果的前提下,應允許被執行人請求優先執行某項財產。再次,要考慮靈活性。要靈活採取查封措施,使查封財產能夠物盡其用,避免社會資源浪費。查封被執行企業廠房、機器裝置等生產資料的,被執行人繼續使用對該財產價值無重大影響的,可以允許其使用。對資金週轉困難、暫時無力償還債務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查封其房地產附條件允許其繼續建設、銷售,在保證申請執行人權益的情況下,避免造成明顯財產貶值,亦能維持市場運營。充分發揮查封財產的可融資功能,有力促進債務清償。嚴格規範上市公司股票凍結,股票價值發生變化時,經申請可以追加凍結或者解除部分凍結,對已質押股票應注意執行經濟原則。在執行工作中,我們必須辯證地認識到,被執行人是債務人,但債務人也是營商環境的一部分。司法活動強制性和文明性並無衝突,而是辯證統一的。最後,要考慮精準性。要精準化、精細化地適用信用懲戒和信用修復,及時修復信用渠道。如被執行人假借信用修復之名轉移財產、拖延執行等行為被發現的,人民法院可依法採取嚴厲措施,甚至依法追究相關當事人刑事責任。

四是適應網路時代的新需求,在深化網際網路審判上發力。隨著網際網路技術的發展,網際網路市場已然成為一種經濟行為,線上工作已成為一種普遍的工作方式。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既將不斷激發網際網路經濟活力,催生和壯大更多依託於網際網路的新業態,也將不斷升級線上工作方式。一方面,人民法院要為網際網路新業態提供司法保障。2017年以來,針對涉及電子商務的新型別消費方式糾紛案件,我國先後在杭州、北京和廣州成立了三家網際網路法院,專門審理依託網際網路發生、證據主要產生和儲存於網際網路、適合線上審理、有利於確立依法治網規則的網際網路特性突出的有關案件。為進一步保護各種網際網路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加強對數字貨幣、網路虛擬財產、資料等新型權益的保護,促進網路空間治理,推進網際網路新業態的良好發展,應當在網際網路法院試點探索的基礎上,不斷健全完善網際網路審判格局,細化網際網路法院收案標準,探索鋪開網際網路法院的建設,以多樣化的司法形式滿足日益多樣化的市場建設需求。另一方面,人民法院要升級網際網路司法活動。要讓網上立案、跨域立案服務、網上調解、網上開庭、網上申訴等訴訟服務充分發揮作用,打造人性化的一站通辦、一網通辦、一號通辦、一次通辦的訴訟服務,把全國法院變為異地同步參加庭審的開放式法庭,讓流動的市場主體隨時隨地能夠參加訴訟活動,打破空間、時間障礙。

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是建設更高水平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過程中里程碑式的重大舉措,是對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大考驗,是增強黨的領導和執政能力的重要實踐,人民法院為此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使命光榮,大有可為。(李勵雲 鍾垂林)

(人民法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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