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重點針對網際網路、公共事業、醫藥等民生保障領域開展反壟斷公益訴訟

最高檢:重點針對網際網路、公共事業、醫藥等民生保障領域開展反壟斷公益訴訟

▲圖據IC photo

8月1日,紅星新聞記者從最高檢獲悉,最高檢近日印發《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積極穩妥開展反壟斷領域公益訴訟檢察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積極穩妥開展反壟斷領域公益訴訟檢察工作,重點關注網際網路、公共事業、醫藥等民生保障領域。

今年6月24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審議透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的決定》,修訂後的反壟斷法於8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專門增設檢察公益訴訟相關條款。

對此,《通知》明確指出,新修訂的反壟斷法授權檢察機關提起反壟斷民事公益訴訟,是黨和國家對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新的更高要求,是人民對公益訴訟檢察工作新的更高期待。要充分認識反壟斷法增設檢察公益訴訟條款的重要意義,進一步增強檢察履職的自覺性和責任感。

《通知》強調,要突出監督辦案重點,對照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有關反壟斷指南、指引,重點針對法律明令禁止的壟斷行為、涉及國計民生的重要領域、關係市場競爭規則的關鍵環節、嚴重侵害眾多消費者權益的公益損害的突出問題,重點關注網際網路、公共事業、醫藥等民生保障領域,精準開展反壟斷公益訴訟檢察工作。

據介紹,依據反壟斷法和《人民檢察院公益訴訟辦案規則》相關規定,辦理反壟斷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由違法行為發生地、損害結果地或者違法行為人住所地設區的市級以上檢察院管轄。涉及網際網路領軍企業合規經營、網際網路產業政策、行業標準以及國際競爭等重大敏感複雜案件,由省級檢察院或者最高檢直接立案辦理。

《通知》要求,嚴格把握立案條件和審批程式,準確研判經營者壟斷行為是否侵害社會公共利益、是否有必要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對於承擔一定公共管理職能和重要社會責任的網際網路企業,可以探索以民事公益訴訟檢察建議方式督促其整改。

《通知》還提到,要加強反壟斷執法司法案例研究,健全反壟斷執法與公益訴訟檢察銜接機制,加強與法院的溝通協調,鼓勵公眾參與,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紅星新聞記者 高鑫 北京報道

編輯 彭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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