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法院駁回“慰安婦”對日索賠:日不受韓法院管轄,不符訴訟條件
據韓聯社21日訊息,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當天上午駁回了“慰安婦”受害者及家屬共20人發起的對日本索賠訴訟。法庭認為論壇,即不受韓國法院管轄,不符合訴訟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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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表示,韓日2015年就“慰安婦”問題達成的協議“具備外交形式,帶有權利救濟的性質”,協議是雙方達成的,不可能只貫徹韓國一方的立場。法庭最後還說,受害者們飽受折磨,國家付出的努力和成果似乎不足以撫平傷痕、彌補損失,但“慰安婦”問題的解決需要包括外交交涉在內的努力。
這一判決結果隨即引發多方關注。韓國外交部當天表示,日本應就該問題真心反省並付諸行動,但未就法院駁回訴訟一事明確表示立場。韓國女性家族部則稱,無論判決結果如何,都將盡全力恢復受害者的尊嚴和名譽,全力支援受害者。
與此同時,“慰安婦”受害者、支援她們的市民團體以及律師團體等對判決結果表示強烈反對。韓國Edaily新聞網稱,有市民團體認為這是開歷史倒車。當天聽取法庭宣判的“慰安婦”受害者李容洙直言這“太荒唐”,並表示自己將向國際法院申訴。韓國MBN電視臺說,一些律師團體也加入批判的隊伍,強烈譴責法院無視受害者的尊嚴和名譽恢復,作出違背國際人權潮流的判決 。
此次判決除了在韓國國內發酵,韓日關係是否會因此產生變化也備受關注。日本內閣官房長官加藤勝信當天表示,有必要對內容進行精密分析,所以目前政府不會發表評論。《韓國經濟》稱,日本政府迴避對判決結果進行直接評論,是覺得在出現對日本有利判決的情況下,沒必要刺激韓國政府和民眾。此外,在回答有關判決對今後韓日關係影響的提問時,加藤勝信表示“不會做出預判回答”,表現出慎重的態度。有分析認為,此次判決很難彌合兩國間感情上的裂痕。
多家韓媒將此案與今年1月韓國法院就12名“慰安婦”向日本政府索賠一案作比對。當時法庭認為,日本的反人道犯罪行為不適用國家主權豁免,認定日本政府負有賠償責任。
韓聯社認為,兩次判決結果完全相反,讓想要解決韓日矛盾的韓國政府面臨更復雜的局面。有意見認為,韓國政府今後很難以一貫的邏輯面對日本。日本可能會利用這次判決來反駁韓方要求其反省謝罪等要求。報道稱,由於第一次判決出現要求賠償的結果,在不清楚今後類似訴訟會出現何種判決結果的情況下,很難期待韓日關係會立即受到影響。韓國聖公會大學教授梁基浩(音)表示,由於韓國政府不能介入判決,日本政府不承認訴訟本身,兩國政府都不積極解決問題,“慰安婦”問題很可能長期化。(本報特約記者 韓 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