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雅培違法遭罰195萬 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未審查

由 頻長志 釋出於 綜合

  中國經濟網北京10月29日訊 (記者 徐自立 馬先震)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10月12日釋出行政處罰資訊(滬市監楊處〔2020〕102020000220號)稱, 雅培貿易(上海)有限公司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未經審查釋出廣告,楊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處以罰款194.807151萬元,責令停止釋出。 

  上海市楊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調查中發現當事人雅培貿易(上海)有限公司在抖音平臺釋出雅培小安素廣告,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2020 年 5 月 19 日,上海市楊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式暫行規定》第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對當事人立案調查,本案未採取強制措施。 

  經查,當事人經營的小安素屬於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當事人為藉助電影《某媽》準備上檔的熱點以及該片主演徐某的個人影響力來提升小安素產品在社會和公眾中的認知度和影響力,其委託盛世長城廣告有限公司上海第二分公司邀請徐某錄製一段口播影片,於2020年1月22日至5月13日期間釋出在當事人運營的“雅培小安素”(抖音號Abbott_Pediasure)抖音帳號上,並在抖音平臺於1月26日至30日期間針對18-40歲媽媽人群進行定向推廣。該廣告需經審查方可釋出,而當事人並未對上述廣告製作廣審材料,也未向廣告審查機關申報審查,屬於未經審查釋出廣告。另查,該廣告利用徐某代言產品雅培小安素,因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關於藥品廣告管理的相關規定,該行為屬於利用廣告代言人作推薦。 

  當事人委託盛世長城廣告有限公司上海第二分公司代理設計並在抖音平臺定向推廣口播廣告費用總計為1298714.34元。 

  綜上所述,當事人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和第十六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和第(十四)項的規定,上海市楊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責令當事人停止釋出涉案違法廣告並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並作行政處罰如下:罰款194.81萬。 

  雅培貿易(上海)有限公司為Abbott Affiliate Holdings B.V.全資子公司。雅培是一個孕育健康資訊網站,從營養品,診斷,醫療器械,到藥品——涵蓋生命的每個階段。雅培以心血管支架和治療技術,適合人生各階段的高品質營養品,緩解慢性疼痛和改善行動能力的技術,以及診斷和製藥科技,幫助人們管理健康。自2010年以來,雅培持續投資中國市場,在中國開發、生產並經銷的產品涵蓋了營養品、藥品、醫療器械和診斷產品,確保產品和服務能完全滿足從疾病預防到診斷以及從治療到恢復的全面需求。目前,雅培除了在上海設立了中國總部之外,還建立了16個辦事處、4家工廠和2個研發中心,擁有6,000多名員工。2019年全球醫療器械排行榜中,雅培位列第11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六條規定: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  

  (二)說明治癒率或者有效率;  

  (三)與其他藥品、醫療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醫療機構比較;  

  (四)利用廣告代言人作推薦、證明;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 

  藥品廣告的內容不得與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的說明書不一致,並應當顯著標明禁忌、不良反應。處方藥廣告應當顯著標明“本廣告僅供醫學藥學專業人士閱讀”,非處方藥廣告應當顯著標明“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推薦給個人自用的醫療器械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請仔細閱讀產品說明書或者在醫務人員的指導下購買和使用”。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明檔案中有禁忌內容、注意事項的,廣告中應當顯著標明“禁忌內容或者注意事項詳見說明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十六條規定:釋出醫療、藥品、醫療器械、農藥、獸藥和保健食品廣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進行審查的其他廣告,應當在釋出前由有關部門(以下稱廣告審查機關)對廣告內容進行審查;未經審查,不得釋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釋出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處廣告費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並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准檔案、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  

  (一)違反本法第十六條規定釋出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的;  

  (二)違反本法第十七條規定,在廣告中涉及疾病治療功能,以及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的;  

  (三)違反本法第十八條規定釋出保健食品廣告的;  

  (四)違反本法第二十一條規定釋出農藥、獸藥、飼料和飼料新增劑廣告的;  

  (五)違反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釋出酒類廣告的;  

  (六)違反本法第二十四條規定釋出教育、培訓廣告的;  

  (七)違反本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釋出招商等有投資回報預期的商品或者服務廣告的;  

  (八)違反本法第二十六條規定釋出房地產廣告的;  

  (九)違反本法第二十七條規定釋出農作物種子、林木種子、草種子、種畜禽、水產苗種和種養殖廣告的;  

  (十)違反本法第三十八條第二款規定,利用不滿十週歲的未成年人作為廣告代言人的;  

  (十一)違反本法第三十八條第三款規定,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作為廣告代言人的;  

  (十二)違反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在中小學校、幼兒園內或者利用與中小學生、幼兒有關的物品釋出廣告的;  

  (十三)違反本法第四十條第二款規定,釋出針對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的商品或者服務的廣告的;  

  (十四)違反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未經審查釋出廣告的。  

  醫療機構有前款規定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除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本法處罰外,衛生行政部門可以吊銷診療科目或者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明知或者應知有本條第一款規定違法行為仍設計、製作、代理、釋出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沒收廣告費用,並處廣告費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可以由有關部門暫停廣告發布業務、吊銷營業執照、吊銷廣告發布登記證件。 

  以下為原文: 

  機構程式碼:2562143639 

  上海市楊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 

  滬市監楊處〔2020〕102020000220 號 

  銀行輸入碼:2020000220 

  當事人:雅培貿易(上海)有限公司 

  主體資格證照名稱:營業執照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91310115729446189J 

  住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美盛路56號4號樓109部 位 

  法定代表人:Renaud,Guy GABAY 

  接上級部門交辦,我局在調查中發現當事人在抖音平臺釋出雅培小安素廣告,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2020 年 5 月 19 日,我局依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式暫行規定》第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對當事人立案調查,本案未採取強制措施。 

  經查,當事人經營的小安素屬於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當事人為藉助電影《某媽》準備上檔的熱點以及該片主演徐某的個人影響力來提升小安素產品在社會和公眾中的認知度和影響力,其委託盛世長城廣告有限公司上海第二分公司邀請徐某錄製一段口播影片,於 2020 年 1 月 22 日至 5 月 13 日期間釋出在當事人運營的“雅培小安素”(抖音號 Abbott_Pediasure)抖音帳號上,並在抖音平臺於 1 月 26 日至 30 日期間針對 18-40 歲媽媽人群進行定向推廣。該廣告需經審查方可釋出,而當事人並未對上述廣告製作廣審材料,也未向廣告審查機關申報審查,屬於未經審查釋出廣告。 

  另查,該廣告利用徐某代言產品雅培小安素,因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關於藥品廣告管理的相關規定,該行為屬於利用廣告代言人作推薦。 

  當事人委託盛世長城廣告有限公司上海第二分公司代理設計並在抖音平臺定向推廣口播廣告費用總計為 1298714.34 元。 

  以上事實主要有當事人委託代理人詢問筆錄、證人證言、書證及其它相關證據為證。 

  2020 年 9 月 25 日,我局依法向當事人送達“滬市監楊聽告〔2020〕102020000220 號”《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告知當事人本機關擬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以及行政處罰內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陳述、申辯和舉行聽證的要求,視為放棄此權利。 

  綜上所述,當事人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十六條 “釋出醫療、藥品、醫療器械、農藥、獸藥和保健食品廣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進行審查的其他廣告,應當在釋出前由有關部門(以下稱廣告審查機關)對廣告內容進行審查;未經審查,不得釋出”的規定和第十六條第一款第(四)項“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不得含有下列內容:(四)利用廣告代言人作推薦、證明”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和第(十四)項:“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釋出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處廣告費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並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准檔案、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一)違反本法第十六條規定釋出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的;……(十四)違反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未經審查釋出廣告的”的規定,決定責令當事人停止釋出涉案違法廣告並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並作行政處罰如下:罰款人民幣壹佰玖拾肆萬捌仟零柒拾壹元伍角壹分整。 

  現要求你單位: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攜帶本決定書,將罰款壹佰玖拾肆萬捌仟零柒拾壹元伍角壹分整交至本市工商銀行或者建設銀行的具體代收機構。逾期不繳納罰款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我局可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如你單位不服本決定,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向楊浦區人民政府或者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在六個月內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期間,行政處罰不停止執行。逾期不申請行政複議也不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我局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上海市楊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