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俄羅斯擬立法禁止為外國人代孕

由 慕容亦凝 釋出於 綜合

據塔斯社莫斯科1月19日報道,俄羅斯國家杜馬的一個議員小組制定了一項法律草案,禁止向外國人提供代孕服務。草案尚未提交審議。

從塔斯社所得到的草案文字來看,議員們提出對《俄聯邦公民健康保護基本原則法》進行補充,規定具有俄聯邦國籍或永久居留權、已婚並且年齡在25至55歲之間的人才能申請代孕技術服務,而且要在婚姻登記一年之後才能申請。

法案還規定,只有在妻子根據醫學證明不能生育的情況下,才能申請代孕。

在解釋性材料中,法案起草者指出:“代孕已成為逾越外國人收養禁令的一種合法、廉價且不受阻礙的方式。”該收養禁令是2012年發生一系列俄未成年人在國外新家庭中遭受不幸的案件後製定的。議員們指出,由於立法方面的空白,實際上已經形成了由代孕母親所生的俄羅斯兒童的“出口”市場,規模無法估量。

材料說:“代孕的普遍做法有可能對國家利益造成直接和間接的損害,至少對公共、經濟、人身及生物安全構成威脅,這在俄聯邦偵查委員會、俄內務部和其他聯邦執行權力機構的執法工作中已得到證實。”

草案作者認為,根據俄憲法,“母親、兒童及家庭受到國家的保護”,而“單身男性和單身女性可以使用代孕並不完全符合這一原則”。因此,他們提出,應在法律中明確規定只有已婚者才能申請代孕。

此外,草案還規定,輔助生殖技術“是克服和替代不孕症的方法”,而不是目前法律所說的治療方法。草案指出,必須簽署經公證的代孕協議。

俄國家杜馬副議長彼得·托爾斯泰曾在俄羅斯聯邦社會院提到過這一問題。他認為,對俄羅斯來說,“為了錢生孩子賣給外國人”絕對是一種可恥的現象,“必須禁止,必須採取一切措施確保其受到明確、堅決而又嚴格的國家控制,決不允許把孩子賣到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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