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曾行賄秦光榮20次的廳官,被紀委函詢後,仍繼續收受大額款物

由 巫馬言 釋出於 綜合

11月27日,雲南省紀委省監委通報近年來查處的漠視紀律規矩敷衍應付談話函詢4起典型案例,其中兩起分別是“雲南省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許雷,敬畏意識缺失,避重就輕、選擇性說明,欺騙組織,敷衍應付函詢”;“德宏州原州委書記王俊強,心存僥倖、欺騙組織、敷衍應付面詢函詢,在組織教育挽救時,依然我行我素,不收斂、不知止”。

許雷、王俊強均與雲南省委原書記秦光榮有關聯。許雷曾在2000年至2009年長達10年間,分二十次向秦光榮行賄;王俊強則是秦光榮的老下屬。

據云南省紀委:2014年10月至2018年12月,省紀委先後3次就舉報反映許雷“與萬某某等官商勾結,違規提拔使用幹部”等問題對其函詢,許雷在函詢說明中選擇性地說明了違規提拔幹部的情況,對其與萬某某官商勾結問題極力否認。經查,許雷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專案、人事聘用等方面為萬某某提供幫助,多次索要和收受萬某某所送大額現金。許雷在組織函詢時,選擇性說明對其不會造成影響的問題,隱瞞其存在的嚴重違紀違法事實,在被函詢後仍不收手、不收斂,繼續收受大額款物,同時,許雷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19年11月許雷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

官方簡歷顯示,許雷出生於1966年10月,1988年參加工作後,一直在雲南城建系統工作,自2009年起,一直擔任雲南城投董事長,直到2019年5月被宣佈調查。

今年4月23日,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許雷涉嫌犯受賄罪、行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一案。檢方指控:1999年至2019年期間,許雷多次收受他人賄送的鉅額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6529萬餘元;2000年至2009年期間,許雷分二十次共向中共雲南省委原書記秦光榮行賄人民幣60萬元,謀取不正當利益;2010年至2018年期間,許雷超越職權,擅自決定違規收購重組某房地產專案,違規決策啟動推進某高爾夫球場專案,造成國有資產損失共計16347萬餘元。

許雷受審

王俊強則在長達三年多的時間內,一直敷衍應付談話函詢。據云南省紀委監委:2015年2月至2018年10月,省紀委先後7次對王俊強進行函詢或面詢,要求其就“住院期間收受紅包,與企業老闆龔某某、董某某存在利益交換,收受鉅額賄賂”等說清問題。王俊強在談話和說明材料中,承認在住院期間收到少數幹部慰問金並表示已充公,但對其收受董某某禮金、收受龔某某鉅額賄賂等問題均予以否認,也沒有需要對組織說明的其他問題。經查,王俊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龔某某、尚某某等15人在工程承攬、土地性質變更等方面謀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鉅額財物。

“王俊強的錯誤行徑,既欺騙了組織,最終也欺騙了自己”,雲南省紀委監委稱:“同時,王俊強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0年9月王俊強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

據官方簡歷,王俊強出生於1965年4月,雲南瀾滄人,1981年進入昆明工學院自動化控制系學習,時年16歲。本科畢業後到中南工業大學讀研究生,之後回到母校昆明工學院工作,1995年調任思茅行署經貿委主任助理(副處),時年30歲。

資料圖

這之後,王俊強歷任墨江縣委副書記,思茅市委常委、墨江縣委書記等職,於2005年任雲南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成員、副廳長,2007年任雲南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黨組成員。彼時,秦光榮任雲南省省長。

2011年8月,秦光榮由雲南省長,調任雲南省委書記。4個月後,2011年12月,王俊強調任德宏州州委副書記(正廳級)。2014年,王俊強任德宏州州委書記。2019年10月轉任雲南省委財經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轉崗一月後,2019年11月21日被宣佈調查。

今年7月,就王俊強涉嫌受賄罪一案,昭通市人民檢察院已向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檢方指控:王俊強利用擔任雲南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雲南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委副書記、州委書記等職務便利和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個人及夥同他人,透過本人職權和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多次收受、索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許雷簡歷

許雷,男,漢族,1966年10月生,湖南嶽陽人,中共黨員,在職博士研究生學歷,1988年7月參加工作。

1988年7月至1992年8月,任雲南省第二安裝工程公司見習施工員、施工員;

1992年8月至1997年1月,任雲南省第二安裝工程公司第一工程處副主任;

1997年1月至1998年10月,任雲南建工集團總公司海南公司經理;

1998年10月至2001年3月,任雲南建工集團總公司海南公司總經理;

2001年3月至2003年7月,任雲南建工集團總公司總經理助理、海外部經理,雲南中建工程公司經理兼雲南晨光房地產公司董事長;

2003年7月至2005年5月,任雲南建工集團總公司副總經理、黨委委員;

2005年5月至2007年8月,任雲南省開發投資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黨委委員,雲南省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2007年8月至2009年7月,任雲南省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副總裁、黨委委員,雲南省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

2009年7月至2011年1月,任雲南省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

2011年1月至2011年11月,任雲南省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011年11月至2014年7月,任雲南省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誠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014年7月至2016年3月,任雲南省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副書記,誠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016年3月至2016年12月,任雲南省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副書記,誠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016年12月至今,任雲南省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019年5月24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

王俊強簡歷

王俊強,男,拉祜族,1965年4月生,籍貫雲南瀾滄,碩士研究生學歷,1984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5年8月參加工作。

1981年9月至1985年8月,在昆明工學院自動化控制系學習;

1985年8月至1986年8月,任廣西柳州有色冶金機械廠技術員;

1986年8月至1988年8月,就讀中南工業大學自動化系研究生;

1988年8月至1995年8月,任昆明理工大學自動化系團總支書記、學生黨支部書記(其間:1988年9月至1989年9月,參加雲南省講師團赴賓川縣支教);

1995年8月至1997年3月,任思茅行署經貿委主任助理(副處);

1997年3月至1999年3月,任思茅港管委會副主任;

1999年3月至2001年1月,任思茅地區墨江縣委副書記;

2001年1月至2004年2月,任思茅地區墨江縣委書記;

2004年2月至2005年8月,任思茅市委常委、墨江縣委書記;

2005年8月至2007年9月,任雲南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2007年9月至2011年12月,任雲南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黨組成員;

2011年12月至2014年1月,任中共雲南省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委副書記(正廳級),兼任瑞麗沿邊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黨委書記、主任;

2014年1月至2019年10月,任中共雲南省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委書記;

2019年10月至2019年11月,任中共雲南省委財經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

2019年11月21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