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央視新聞客戶端】;
限速80km/h!平均時速飈到202km!還發朋友圈炫耀!
近日,雲南文山一名男子發了一條朋友圈,配圖為一張時速為232km的照片,圖片顯示該車位置是在文馬高速公路坡腳一號隧道口。隨後,馬關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隊迅速介入調查,最終飆車者被依法處以65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並2年內不得申領的處罰。
經馬關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隊調查,初步鎖定駕駛員為張某,文山人,在文山城區某車社做買賣二手車的工作。隨後,民警將張某傳喚到馬關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進行調查,並調取了張某駕車途經文馬高速時的監控影片,並將監控影片移送相關機構進行鑑定。經鑑定,張某平均車速為202 km/h,而文馬高速試執行期間,車速限速為80 km/h。張某稱,他是做二手車生意的,影片中超速的車輛是新近購買,為了彰顯車輛效能,便於車輛出售,於是將飆車影片曬到了朋友圈。
11月14日,交警部門對張某駕車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駛的違法行為作出處罰。張某被依法處以罰款500元,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2年內不得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此外,對其單手駕車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150元,駕駛證記2分的處罰,2項處罰合併執行。
交警提示:超速行駛是引發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之一。車輛行駛速度越快,駕駛人的視角越小,反應時間越短,制動距離越長,遇有突發情況極易引發交通事故。廣大駕駛員應遵章守紀,按照限行速度行駛,切勿超速行駛。(總檯央視記者 李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