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價新車竟然是租來的!3名“損友”被刑拘
車況良好,證件齊全,原價近20萬元的準新車卻只要花費8萬元就可以擁有,車輛來源是自己交往了一年多的“好兄弟”介紹的。今年春節期間,有購車想法的市民林先生正好遇到了這麼好的機會。本來以為是“天上掉餡餅”,最後卻讓林先生鬧心不已。
2月底,市民林先生向光明公安分局新湖派出所報警:自己透過朋友新購買的一輛小汽車,但在過戶時卻發現該車是從汽車租賃公司租來的,無法正常過戶。已經支付了7萬餘元購車款,目前對方已經失聯,請求警方調查處理。
根據林先生提供的線索,民警很快就鎖定了3名嫌疑人的資訊。由於事發時正是疫情防控的關鍵階段,這給民警的跟進帶來了很大阻礙。疫情期間,民警一直沒有放棄偵查,並逐步確定了嫌疑人的具體落腳點,最終於5月底、6月初將3名嫌疑人先後抓獲歸案。
經審訊,3名嫌疑人龐某(男,27歲)、熊某(男,38歲)和黃某(男,32歲)均對涉嫌詐騙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經審訊得知,今年的春節期間,熊某聯絡黃某、龐某,向兩人提出了低價租車高價銷售的“致富計劃”,三人一拍即合。
在老家,黃某用龐某的身份資訊向租車公司租用了一臺準新車,熊某與龐某則找人偽造了車輛行駛證和登記證書。由於黃某和熊某均在深圳務工過,且熊某知道自己的“朋友”林先生最近有購車的需求,三人遂一起駕車來到深圳。在深圳,熊某很快聯絡上了林先生,並以8萬元的價格將租賃的汽車轉賣給了林先生。因為和熊某先前就認識,林先生對這筆買賣很是放心,一次性就給熊某轉了7萬餘元。
可就在林先生開開心心準備給車輛過戶時,卻被告知該車是租來的,提供的相關證件也全都是偽造的。林先生立即聯絡熊某、黃某和龐某,不料三人都以“不知情”為由相互推脫,最後全部失聯。
目前,嫌疑人龐某、熊某、黃某因涉嫌詐騙,均已被光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