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軍人事務部近日下發通知,自2020年8月1日開始,啟動《殘疾軍人證》、《傷殘人民警察證》、《傷殘預備役人員民兵民工證》、《因公傷殘人員證》4種證件換髮工作。新證換髮工作為期1年,至2021年7月31日結束。從2021年8月1日起,舊證作廢。換證期間,新舊證件均有效。
新版證件由退役軍人事務部統一印製,使用更為環保的紙張製作,採用熒光纖維、固定水印、開窗式安全線等多種防偽技術,植入高頻晶片寫入殘疾人員基本資訊,整體提高了證件質量,能夠更好保障相關物件優待待遇落實及合法權益維護。
通知明確,殘疾人員持舊證和個人照片到縣級人民政府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申請換證。為不影響殘疾人員按規定享受交通、旅遊等優待,本次換證採取以舊證換新證的方式進行。新證換髮工作中,各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要強化服務意識,改進工作作風,組織基層工作人員主動與服務物件聯絡對接,做到讓服務物件最多隻跑一趟,對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員要登門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