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石榴2.98元一斤,男子買完發現不對勁,怒提100倍賠償

導讀:有人喜歡晚上去逛超市,因為晚上有打折促銷活動,當天的蔬菜或者已切開的水果會打折賣掉,這樣既讓消費者得到了實惠,超市也不必承擔更多的損失,如果將水果留到第2天,是有可能腐爛變質的。

一男子去超市買榴蓮,他發現榴蓮的價格特別便宜,只要2.89元一斤,他買了1.236公斤,照理說也就花幾塊錢而已,可回家才發現花了20多塊,他找超市討要說法,讓超市賠償百倍,那麼超市對此事又是如何回應的呢?

男子買了特價榴蓮,回家後才發現是正價

超市經常搞打折促銷活動,讓利於消費者。前不久,家住貴州貴陽的江先生去家附近的一個超市買東西,平日裡,石榴的價格是非常貴的,一斤最起碼也要10元左右,而那天石榴特別便宜,只要2.98元一斤。

超市石榴2.98元一斤,男子買完發現不對勁,怒提100倍賠償

江先生買了一些,上稱稱了一下是1.236公斤,按照2.98元一斤來計算,也就幾錢而已,江先生還買了其他的東西,挑選過後去收銀臺結賬,他並沒有仔細看每個產品價格是多少錢,付了款後匆匆就離開了。

超市石榴2.98元一斤,男子買完發現不對勁,怒提100倍賠償

到家一看他才發現,原本牌子上寫的石榴是2.98元一斤,而他買的一公斤多的石榴竟然花了20多元。又仔細看了一下價格籤,發現上面寫的是17.6元一公斤,也就是8.8元一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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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不同意百倍賠償,監管部門將介入協調

原本是特價的東西,江先生卻花了正價,自然心有不甘,於是他找了超市,要超市給個說法,超市方面回應說,是工作人員疏忽了,石榴打了特價,但電腦上的價格沒有改過來,還是原價,所以結賬的時候也就按照電腦上的價格出的價格籤。

超市石榴2.98元一斤,男子買完發現不對勁,怒提100倍賠償

雙方就補償一事沒有談妥,江先生要超市給予100倍的賠償,但超市不同意。超市方面覺得江先生提出的索賠要求不切合實際。

最終雙方就這個問題也沒有達成一致,不過超市向江先生道了歉。江先生覺得此事很嚴重,反映給市場監管部門,接下來,將由監管部門介入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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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既然搞打折促銷活動,就要把商品的價格設定好,避免因為價格不一而給消費者帶來麻煩。作為消費者,去超市買東西,挑選商品時要仔細,看看價錢和商品是否一致,如果是過秤的東西,還要看看斤數和價格是否正確。如果有誤,要立馬跟工作人員反映情況,請超市儘快處理。

另外,付了款後,也要關注一下購物小票,看看商品的數量和價格是否正確,尤其是一次性購買的商品較多,更要格外注意。收銀臺處雖然是電腦結算,但畢竟是人工掃碼,難免有忙中出錯的時候,顧客細心一些,才能保護自己的權益。你認為,去超市購物還應該注意哪些問題呢?歡迎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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