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撞死人父母拒不賠償,藍色風暴強力執行3人當場履行全部義務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李自強 通訊員林兆遠 譚美娜

9月24日清晨6點,萊西法院20餘名執行幹警,分7路奔赴萊西市水集街道辦事處、望城街道辦事處、院上鎮等7處鎮街開展“藍色風暴”執行行動,此次行動共拘傳被執行人9人,其中3人當場履行全部義務,5人經與申請執行人協商達成和解協議,共執行到位6.8萬元。

兒子撞死人父母拒不賠償,藍色風暴強力執行3人當場履行全部義務

駕駛摩托車禍致對方死亡拒不賠償

2018年10月,未成年人於小某借用同學李小某家摩托車,在行駛途中不慎將李某山撞倒,李某山經搶救無效死亡,於小某承擔事故全部責任。萊西法院經審理後判決:李小某的父母任由未成年兒子將摩托車出借給其同學,行為存在嚴重過錯,承擔20%責任,賠償4萬元;於小某無證駕駛無號牌機動車存在嚴重過錯,承擔80%責任,因於小某系未成年人,其賠償責任由其監護人於某修承擔,賠償19萬元。

判決生效後,李小某父母依法履行了賠償義務,而於小某父母經過執行幹警再三溝通聯絡,至今尚未履行賠償義務,李某山家屬申請強制執行。立案後,執行幹警多次到被執行人於某修家中傳喚,於某修均不在家中,其母親稱其常年在外打工。

6時10分,執行幹警再次敲開於某修家門,其尚未睡醒,“我這剛回來兩天,你們法院就來了。”於某修自稱沒有償還能力,幹警將其拘傳到萊西法院後,經與申請人溝通協商,最終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將案款分兩次給付清結。

兒子撞死人父母拒不賠償,藍色風暴強力執行3人當場履行全部義務

借款16000元,被判決後一直未還

耿某向丁某借款16000元,判決後至今未還。耿某經多次傳喚未到庭,執行幹警便到其戶籍地調查住所地,得知其正經營汽車修理廠,幹警們便趕往汽修廠,對耿某採取拘傳措施。

經核實,因疫情影響及經營不善,耿某的汽修廠現在處於經營虧損狀態。“屋漏偏逢連夜雨”,汽修廠欠著外債無法償還,為了盤活廠子、維持經營,耿某又透過銀行貸款和向個人借款的方式獲取資金,用於維持汽修廠正常經營,至今已產生債務200餘萬元,實在無力償還丁某的借款。

考慮到耿某的現實狀況,幹警在向丁某說明情況後,對雙方進行了調解,耿某書面承諾分期償還丁某借款,申請人丁某也予以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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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元每月的贍養費不支付

申請人李某芝因兒子李某甲多年不履行贍養義務,生活困難。2019年,李某芝將兒子李某甲起訴至萊西法院,法院判決李某甲每月向李某芝支付贍養費340元。判決雖然生效,但李某甲從2020年下半年起就不再履行法定贍養義務。無奈之下,李某芝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立案後,萊西法院迅速對被執行人李某甲的財產進行查控,但被執行人名下無任何可供執行的財產。執行法官認為贍養糾紛案件涉及親情,直接採取強制執行措施不利於徹底解決問題,執行的關鍵在於消除雙方之間的心結。於是前往被執行人所在的村委會,與村幹部及鄰里溝通、交流,瞭解到李某芝還有一個女兒、兩個兒子一直在履行贍養義務,李某甲因家庭矛盾、個人經濟拮据原因而履行不能。瞭解了家庭背景,執行法官便對李某甲進行釋法,透過情理法的耐心釋明,李某甲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表示將按時支付撫養費,案件順利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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