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的觀點中,人就是人,動物就是動物,兩者儘管可以共存,但不可以超出人與動物之間的界限,比如兩者之間不能結婚。人類與動物結婚這種奇葩的事情只能存在於古希臘神話當中,在聯合國所頒佈的《世界動物權宣言》當中,人與動物結婚是違背道義和法律的。
您絕對難以想象,在印度這個奇葩的國度,人與動物卻是可以結婚的,而且他們的婚禮,必要辦的跟正常的婚禮一樣隆重。
不久前,一則新聞再次引發人們的關注,在印度賈坎德邦的一個小村莊內,18歲的少女蒙達在村民的祝福下舉行了婚禮,婚禮以當地的風俗熱鬧舉行,唯獨一個地方與正常的婚禮有所不同,這場婚禮的新郎是一條流浪狗。
蒙達並非自願選擇自己的“郎君”,她是被村中的元老們“逼婚”的,這些元老之所以要求蒙達跟流浪狗謝魯(被村裡臨時取名為謝魯)結為連理,是因為他們認為蒙達是個“不祥人”,會給村裡帶來“厄運”,倘若她嫁到別的人家,同樣會將“不詳”帶給夫家。這種厄運會讓她年紀輕輕就成為寡婦,而唯一解決的方法,就是跟一條狗舉行婚禮。
根據印度的傳統習俗,舉凡帶有厄運的男女,都要跟動物結一次婚,他們的觀點認為這是一件好事,結婚儀式中,“不祥人”身上的厄運會轉移到動物身上,如此一來便可以擺脫厄運。
即便蒙達不情願,但在村民和父母的壓力之下,她也不得不選擇跟謝魯舉行這場荒誕的婚禮。蒙達的母親表示,儘管自己的女婿是一條流浪狗,但整場婚禮依舊遵照當地所有習俗舉行,人們會將謝魯視為人類,去尊重它,去祝福它。而舉辦婚禮該花的錢,也不能因為新郎不是人而省下來,該花的還是會花,一點也不能吝嗇,他們深信這是令蒙達擺脫厄運的唯一方式。
在婚禮當天,村裡的元老和村民紛紛前來祝賀,而臉上塗著紅色顏料的狗狗謝魯卻一臉茫然,它只為找口吃的到了村裡,怎麼也不會想到自己竟做了新郎官。村民把它洗乾淨,塗上香料和燃料,還給它帶上花環,在元老和村民的見證下,它跟蒙達結為連理,自此再不用過流浪生活了。而蒙達必須要好好對待它,不能打它,也不能呵斥它,還要聽它的話(我不認為蒙達能聽得懂謝魯的話),直到謝魯老死的那一天,蒙達還要為它舉行隆重的葬禮。蒙達的命運如此糟糕,而謝魯卻真的夠好命,只不過這種“好命”對它來說也許是種折磨,它或許更喜歡無憂無慮、自由自在的流落生涯。
在印度,除了自身帶來“厄運”之外,一些人因為做錯事要接受懲罰,也需要跟動物結婚才能“贖罪”。
在印度泰米爾納德邦,33的男子尼魯因為用石頭砸死兩隻小狗,還將它們的屍體掛在樹上而遭到村民的追打。幾天後,尼魯的半邊身子開始麻木,繼而失去知覺,眼睛和嘴巴也變斜,語言能力受損。依照正常觀點來看,尼魯這是明顯的中風表現,然而當地人卻認為他因為殺死小狗而遭到了“詛咒”。並且相信這種“詛咒”會蔓延,村民會遭殃,要想解除這些“詛咒”,必須終生伺候狗狗,於是村民找到了一條臨時取名賽爾維的狗,讓尼魯迎娶賽爾維為妻。
婚禮當天,當地有兩百多人前來祝賀。儘管婚後尼魯對賽爾維非常好,每餐給它可口的食物,但賽爾維卻不踏實,它經常逃家,村民幾次將其找回,但尼魯根本看不住它。對於尼魯來說,賽爾維是個不賢惠的“妻子”,或許根本不打算跟自己一起生活。尼魯不能用繩子拴住它,也不能打它,最終賽爾維在一次逃家後再也沒有回來。尼魯看樣子是沒有辦法贖清自己的罪孽了。
有人或許要問,這些跟動物結婚的印度人是否還可以再婚?如果再婚會不會犯“重婚罪”。事實上他們可以再婚,前提是他們的“另一半”死掉或者逃走,或者願意跟自己結婚的人不嫌棄“前夫”或“前妻”,願意一同生活,這樣他們就可以結為夫妻。
也就是說蒙達儘管跟狗狗謝魯結了婚,如果謝魯突然死了或者跑得不知道哪兒去了,蒙達的厄運也就隨之消失了,如果她的真命天子出現,她依舊可以再婚。說到底,印度還真是個令人匪夷所思的國度,許多傳統實在讓人不能理解,奇葩,真的奇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