洩露確診者隱私被行政處罰 收好這份倡議書 一起做到11“不”

封面新聞記者 於婷

近日,成都市民王某散佈洩露新冠肺炎患者個人隱私,引發網路暴力,對患者造成了身心傷害,對社會輿論產生了不良影響。王某因此被成都市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我國《憲法》《民法典》《網路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對保護公民隱私和個人資訊有嚴格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洩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為淨化網路生態,營造清朗網路空間,穩定和諧社會環境,四川省律師協會向廣大法律服務工作者、市民發出倡議:

不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資訊,不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資訊,做遵法守法的好公民;

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不轉發、不傳播、不評論、不頂貼,做正能量的傳遞者;

不誹謗、汙衊他人,不侵擾他人生活,用指尖傳遞溫暖,做“網路霧霾”的淨化者。

全省律師將堅持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為受到網路侵害的任何組織和個人及時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幫助,增強人民群眾的幸福感、獲得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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