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駐尼泊爾使館:赴華航班人員須憑雙檢測陰性證明乘機

中國駐尼泊爾使館:赴華航班人員須憑雙檢測陰性證明乘機

據中國駐尼泊爾使館網站訊息,為減少疫情跨境傳播,自2020年11月6日起(含11月6日),從尼泊爾出發,搭乘航班赴華的中、外籍乘客,須憑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血清特異性IgM抗體(簡稱血清IgM抗體)檢測陰性證明,申領帶“HS”標識的綠色健康碼或健康狀況宣告書。現就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檢測要求

(一)對自尼泊爾搭乘直飛航班赴華、不經第三國中轉人員,應於登機前48小時內(以取樣時間為起始時間)在中國駐尼泊爾使館指定的檢測機構(詳見下圖列表)完成核酸和血清IgM抗體各一次取樣、檢測,並在獲得核酸檢測、血清IgM抗體檢測陰性證明後,向中國駐尼泊爾使館申領帶“HS”標識的綠色健康碼或健康狀況宣告書。

中國駐尼泊爾使館:赴華航班人員須憑雙檢測陰性證明乘機

(二)對自尼泊爾出發,經第三國中轉乘機赴華人員,須在尼泊爾進行第一次核酸檢測和血清IgM抗體檢測,在中轉國(赴華直飛航班起飛國)進行第二次核酸檢測和血清IgM抗體檢測,並分別向駐尼泊爾和中轉國(赴華直飛航班起飛國)使領館申領帶“HS”標識的綠色健康碼或健康狀況宣告書。

第一次檢測在尼泊爾進行,並於登機前48小時內(以取樣時間為起始時間)完成取樣、檢測,獲得核酸檢測、血清IgM抗體檢測陰性證明。

第二次檢測在中轉國(赴華直飛航班起飛國)進行,並於中轉登機前48小時內(以取樣時間為起始時間)完成取樣、檢測,獲得核酸檢測、血清IgM抗體檢測陰性證明。

二、中國公民申領帶“HS”標識的綠色健康碼

中國公民在獲得核酸檢測、血清IgM抗體檢測陰性證明後,應立即透過防疫健康碼國際版小程式,申報個人情況並拍照上傳核酸檢測、血清IgM抗體檢測陰性證明。經中國駐尼泊爾使館複核通過後,可獲得帶“HS”標識的綠色健康碼。自尼泊爾執飛赴華直飛航班的航空公司將憑中國駐尼泊爾使館核發的帶“HS”標識的綠色健康碼驗放乘客。請在健康碼有效期內乘機,並在乘機時配合航空公司查驗。請在乘機時攜帶紙質版核酸檢測、血清IgM抗體檢測陰性證明,供機場及航空公司查驗。

三、外國公民辦理健康狀況宣告書

外國公民應在獲得核酸檢測和血清IgM抗體檢測均為陰性的證明後,將有效護照資料頁、檢測陰性證明和申請人已簽字的健康狀況宣告書掃描件,傳送至中國駐尼泊爾使館指定郵箱[email protected]。中國駐尼泊爾使館稽核通過後,以電子郵件方式將健康狀況宣告書掃描件發還申請人,由申請人自行列印隨身攜帶。自尼泊爾執飛赴華直飛航班的航空公司將憑中國駐尼泊爾使館核發的健康狀況宣告書驗放乘客。請在健康狀況宣告書有效期內乘機,並在乘機時配合航空公司查驗。請在乘機時攜帶紙質版核酸檢測、血清IgM抗體檢測陰性證明,供機場及航空公司查驗。

四、特別提醒

(一)請擬搭乘航班赴華人員認真閱讀本通知並遵照執行。如您無法按要求獲得核酸檢測和血清IgM抗體檢測結果均為陰性的證明,乘機前未能持有帶“HS”標識的綠色健康碼或健康狀況宣告書,說明您暫不符合乘機條件,需重新合理安排或調整行程。

(二)請提前認真瞭解我駐中轉國家使領館實行憑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及血清IgM抗體檢測雙陰性證明規定起始時間,以及我駐中轉國家使領館指定或認可的檢測機構名單,並提前認真瞭解擬中轉國家入境規定,以及中轉地涉及核酸和血清IgM抗體檢測的相關要求。如中轉機場不具備快速檢測能力,請提前辦妥赴中轉國簽證以便入境後做好二次檢測。

(三)請謹慎選擇中轉乘機赴華路線,避免在中轉地無法入境或檢測、健康碼或健康狀況宣告書不符合要求等情況,造成在中轉地乘機受阻、滯留等後果,增加疫情感染風險。

駐尼泊爾使館提醒乘客務必如實申報個人資訊,提供真實、有效的核酸檢測以及血清IgM抗體檢測報告。故意隱瞞病情、塗改偽造核酸檢測報告以及血清IgM抗體檢測報告者要承擔相應後果和責任。

式樣一:“防疫健康碼國際版”微信小程式二維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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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樣二:外國公民健康狀況宣告書式樣(Health Declaration Form)(下載連結附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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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駐尼泊爾使館領事保護與協助電話:00977-14431511、00977-9828713715(涉疫情專線)。

外交部全球領事保護與服務應急呼叫中心:+86-10-12308。

感謝您對中國駐尼泊爾使館工作的理解與支援!

中國駐尼泊爾使館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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