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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冬季的到來,農村老人過世的比平時要多,主要是因為嚴寒的天氣特別容易引起老年病。像心腦血管之類的都是老人常見病,再加上老人身體機能下降,所以一到冬季,農村白事就比較多。
受傳統觀念影響,人死之後就要入土為安,幾乎所有的農村人都會選擇建墳“土葬”,這既是習俗也是傳承。但是自從殯葬改革以後,土葬改為火葬,屍身必須經過焚燒才可以安葬,不然就是違反喪葬規定,違反移風易俗,因此老百姓無可奈何之下只能把老人火葬,然後在進行入土為安。
火葬的初衷在於節約土地,改良環境,為了推進這項殯葬改革,會對於火葬的家庭給予補貼。因為各地情況不一樣,補貼金額都不相同,有的地方3000或者4000左右,而有的地方可能會更高。例如湖南株洲,有個家庭27歲的男子因病去世,他父親把他火化以後骨灰撒進了河裡,得到了6800塊錢的補貼,包括火化補貼與節地生態安葬補貼。
但是就算給予農村火葬補貼金,卻還是有很多老人並不願意火葬,而且民間的意見都很大,因此改革了好幾十年並沒有完全杜絕土葬的行為,甚至有安徽老人在火葬實施前幾天就透過自殺來獲得不被火化的權利,這是為何呢?
北大教授吳飛給出了答案,他認為,火葬是把人當做垃圾一樣處理,缺少了禮儀文化傳承。火葬簡化了許多禮儀形式,不是在殯儀館說幾句悼詞就了事的。而且他認為火葬並沒有從根本上節約土地,節約錢財,反而比起土葬更是浪費金錢和土地。
在我們農民來看,強制火葬至少有三點站不住腳:
首先就是我們不能接受的人文因素,吳飛教授說殯葬部門就是一個人體處理站,為的是儘快的處理死人,缺少維護敬愛之情。生前為人,死後被當作垃圾,這是哪一個親屬都不能夠接受的,每個人都有死去的那一天,如果自己被這樣對待相信誰都不願意。
自古就有“逝者為大”的說法,我們對於逝者更要尊重,因為這是走的最後一程,也是活在這個世界的最後證明。我們是有感情的生靈,不是草木灰,每個人都有情感的寄託,身體髮膚受之父母,燒了一堆灰也是對父母的不敬,這些十二叩、二十四叩拜的禮儀也是撫慰親人的失親之痛。
其次在金錢上的花費,雖說有火化補貼,有的甚至高達6800,但是火化費也不少,加上骨灰盒或者石棺在加上墓地費用都是一筆不小的開銷。而農村大多火葬以後還是要進行二次土葬,也就是和以前一樣,一切按照土葬的形式走,買棺材,吃酒席,請樂隊。只是多出了個火葬的情節,這花費下來比土葬還要高。
最後在土地的使用上,有很多專家覺得火葬好就是因為不浪費土地,可以集中到公墓,商業墓地進行專人管理,和城市一樣,這一個山頭,那一個山頭。但是這種情況相比於土葬更為浪費土地,土葬千百年來到現在死過多少人?現在你能看到多少代的墓地?現在除了達官貴族還能留存至今以外,就是那些火葬以後立碑的到了現在。農民的土葬經過幾代都沒有了。
在農村基本上是過了五服就不再添墳,隨著時間的推移墳頭就消失了,人們也可以在上面種地了。而火葬則是要放置骨灰盒要立碑要砌墓坑的,大理石墓碑往那一立,幾千年不倒,不是更浪費土地麼?
當然,現在的喪葬改革也是有必要的,例如農村的大操大辦問題,隨禮問題等等,確實增加了農民的負擔,但是要是光說土葬改火葬,很多農村人是不贊同的,就算補貼的費用再高些也沒有用處,因為這不是錢的問題,而是抱有傳統觀念,注重親情的人接受不了親人逝世之後還要被燒成灰,從心理上來說有些太無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