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3月29日訊息,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賽罕區連續多年“拍腦門”造綠,沒有研究或規劃,“手指種樹”“木桶種樹”等怪象頻出;地方財政吃緊,多年拖欠綠化款,企業負債累累,營商環境被嚴重破壞……
城市綠化本是利民惠民,美化環境,助力城市經濟發展的好事,但很多城市卻把城市綠化作為面子工程、政績工程進行推進,形式重於內容,最終好事變壞事,地方企業和經濟最終要為這些因“拍腦門”造綠、“透支”造綠欠下的鉅額債務買單。
昔日的“造綠”成果變成了如今的債務苦果,賽罕區如今也是無計可施。報道說,造成賽罕區目前狀況主要是由未經研究和規劃導致的,但從本質上來看,是觀念問題、監管問題和責任問題。
從全國開始大力推進生態宜居城市建設以來,城市綠化成為城市建設中的重要一環,在建設過程中,也出現過急功近利、盲目攀比、面子工程等問題,為此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相關部門專門下發了《關於促進城市園林綠化事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等檔案,對加強城市園林綠化規劃設計、建設和管理提出了具體意見。可見,對於城市綠化並不是無法可依,但為何在執行中問題還是時有發生,這與一些地方錯誤的政績觀不可分割,很多地方把城市綠化作為展現地方政績的重要工程,表面看起來光鮮亮麗,城市街道綠樹成蔭,殊不知,幾年之後卻是遍地枯枝爛葉,而城市為此付出的卻是鉅額成本。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賽罕區造成如今困境也不是一時之過。據報道,2013年以來,賽罕區就陸續開始實施綠化工程,中途也曾因推行木桶種樹引發輿論質疑,但都被當地政府搪塞而過。城市綠化涉及到眾多部門,從作出城市綠化整體規劃、企業施工到最後的政府驗收、管理,每一個環節都應該經過科學論證、層層稽核,但最終出現如此結果說明相關部門未盡到完全監管責任。如果事實確是如此,那麼,對導致“造綠”之誤的相關部門和相關人,就不能“一曝了之”——譴責應該有,而依紀依法予以追責,更是必須的!
報道中的一點更值得注意,據賽罕區政府統計,賽罕區綠化工程涉及237家綠化企業,工程款合同金額達30.35億元。儘管工程均已到期,但至今未全部驗收交接,許多企業不僅沒有拿到工程款,還要自掏腰包管護樹木。企業是否該為鉅額“透支”造綠債務買單?答案顯然是否定的,如何幫助涉事企業儘快走出困境、恢復經濟發展活力應是當務之急。這就需要相關部門積極承擔責任,儘快對綠化專案進行驗收、交接、審計,減少企業壓力,避免對當地經濟發展造成更大不利影響。
不可否認,城市綠化在城市建設中不可或缺,但城市綠化更要科學規劃、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據報道,賽罕區在綠化過程中,大都是“手指種樹”,很多綠化標段表土下大都是碎石塊、建築垃圾等,並不適合樹木生存,很多花高成本購買的名貴樹木大多也由於不適應環境而死亡。因此,在綠化中要進行科學合理規劃,選擇適合本地的品種,避免出現前腳種樹、後腳砍樹的現象,不能讓經濟發展為鉅額“透支”造綠的成本買單。
(來源:檢察日報 作者:趙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