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貼士】機動車需要報廢應辦理好登出手續,辦理人應提供合法有效的機動車各類憑證!

諮詢

近日,市民宗女士諮詢:她有一輛2009年購置的小轎車,現在使用時間也比較久了,車輛已達到了報廢標準,所以來諮詢一下有關辦理車輛登出報廢的手續,具體應該怎麼操作?

【小貼士】機動車需要報廢應辦理好登出手續,辦理人應提供合法有效的機動車各類憑證!

(圖片與文字無關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公安部124號令)中的相關規定:已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機動車所有人向機動車回收企業交售機動車時,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機動車回收企業應當確認機動車並解體,向機動車所有人出具《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

機動車回收企業應當在機動車解體後7日內將《機動車註冊、轉移、登出登記/轉入申請表》,報廢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副本提交車輛管理所,申請登出登記。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出具登出證明。

辦理前,申請人應明確自己是否有以下情況,有任意一種的,車輛管理部門將不予辦理登出手續。

1、 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無效的;

2、 機動車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查封、扣押的;

3、 機動車屬於被盜搶的;

4、 機動車與該車檔案記載內容不一致的;5、機動車在抵押登記、質押備案期間的。

機動車所有人需向機動車回收企業交售機動車,並提供以下材料:

1、 機動車登記證書;

2、 機動車行駛證;

3、 二塊車輛號牌;

4、 《機動車註冊、轉移、登出登記/轉入申請表》(受理視窗列印)單位車輛被委託人簽字,個人車輛車主簽字;

5、 委託代理人辦理,還應提交代理人身份證明原件,以及機動車所有人的書面委託,代理人在《機動車註冊、轉移、登出登記/轉入申請表》上簽字;

6、 屬於機動車所有人將報廢汽車交售給機動車回收企業的,還應當提交《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副本;

7、 屬於校車的,還應當交回校車標牌;

8、 辦理車輛登出時,如遺失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的,應同時填寫提交《機動車牌證申請表》。

因本市機動車額度實行管控,對於有額度的車輛辦理登出登記還需提交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以便確認額度所有人身份。

此外,如因車輛損壞無法駛回登記地的,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向車輛所在地機動車回收企業交售報廢機動車。交售機動車時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機動車回收企業將上述材料和《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副本提交報廢地車輛管理所,申請登出登記。

本市機動車所有人在異地辦理機動車登出登記後,可到車管所一分所視窗(華夏西路2999號)憑身份證明和《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領取《機動車登出證明》,涉及本市機動車額度的,至市交通委行政服務中心(建國東路525號)領取《機動車額度業務辦結憑證》。

友情提醒

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機動車所有人逾期不辦理登出登記的;機動車登記被依法撤銷後,未收繳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的;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被依法收繳並強制報廢的;以及機動車所有人辦理登出登記時未交回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的行為,車輛管理所將公告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作廢。

【小貼士】機動車需要報廢應辦理好登出手續,辦理人應提供合法有效的機動車各類憑證!
【小貼士】機動車需要報廢應辦理好登出手續,辦理人應提供合法有效的機動車各類憑證!

【來源:上海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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