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張國桐
12月25日,濟南市濟陽區公安分局濟北派出所行政拘留一名擾亂單位秩序的違法行為人劉某國。
12月1日20時許,違法嫌疑人劉某國酒後在濟陽區人民醫院陪同患者就診期間,在急診室及大廳內,通過錄像、吵鬧及持刀威脅醫院工作人員等行為,嚴重擾亂了醫院的正常醫療工作秩序。12月25日,派出所民警在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的基礎上,報請分局批准,依法對擾亂單位秩序的違法行為人劉某國處以行政拘留七日的處罰。
警方提示:
法治社會,公民應當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透過合法途徑表達訴求,採用法律途徑依法解決處理,若透過“擾亂單位辦公秩序”的違法方式表達訴求,不僅不利於問題的解決,也擾亂了正常的社會秩序損害了他人的合法權益,最終將會受到法律的懲罰。
濟陽公安將依法維護社會治安大局和諧穩定,絕不允許任何人影響破壞社會穩定。對影響擾亂單位秩序的行為造成影響和後果的違法犯罪行為,採取"零容忍"政策,堅決予以打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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