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浙江檢察】;
蘭溪市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吳樂華涉嫌受賄一案,由金華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4月25日,金華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吳樂華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吳樂華簡歷:
吳樂華,男,漢族,1966年4月出生,浙江蘭溪人,1984年2月參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省委黨校在職研究生學歷。
1998年7月至2021年3月 蘭溪市人事勞動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蘭溪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市直機關工委書記,蘭溪市遊埠鎮黨委書記,蘭溪市委辦主任,蘭溪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蘭溪市政協黨組副書記、副主席。
2021年3月 免去蘭溪市政協黨組副書記職務。
2021年4月 免去蘭溪市政協副主席職務。
來源:金華檢察微信公眾號
簡歷來源:八婺清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