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投訴:關於琅琊臺路西、碧海路北地塊控規最佳化調整的反對意見
2020年12月9日,西海岸新區政務網釋出了《青島海洋高新區管理委員會關於琅琊臺路西、碧海路北地塊控規最佳化調整社會公示的通告》。詳情如下:
通告發布後,有市民表達了自己的看法,對用地性質的調整表示了反對,市民編寫了《關於琅琊臺路西、碧海路北地塊控規最佳化調整的反對意見書》,詳情如下:
針對青島西海岸新區政務網公示的將琅琊臺路西、碧海路北地塊控規最佳化調整:將國際海洋智區二期旁邊的XHA2804-02-15由科研地塊調整為工業用地。
我們提出反對意見,理由如下:
第一,按照《青島西海岸新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控規修改的原因為:(一)因城市總體規劃修改導致規劃無法實施的;(二)因實施重大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防災減災等工 程專案或重大專案需要進行修改的;(三)城市建設用地的限制條件發生改變的;(四)經評估確需修改規劃的;(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但是青島海洋高新區管理委員會所修改XHA2804-02-15並不符合上述原因,特別是突然公示,而並未寫明修改原因,因此我們認為控規修改原因不成立。
第二,按照《青島西海岸新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組織編制機關應當採用多種方式徵求規劃地段內利害 關係人意見,必要時應當組織聽證。
作為國際海洋智區三期的業主,距離控規修改地塊僅一路之隔,可以認為是控規調整最密切相關者,我們並沒有收到任何相關單位的意見徵求,沒有電話、簡訊、郵件等任何聯絡,沒有收到要組織聽證的通知,只是突然出現在一個平民老百姓可能不會每天關注的網站上,因此,我們認為違背相關管理條例中意見徵求的規定。
第三,按照《青島西海岸新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有關規定:控制性詳細規劃修改涉及國有土地使用權已經劃撥或者出讓的地塊,需要變更用地性質或者容積率的,應當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辦理。
控規修改的XHA2804-02-15在修改控規之前已有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因此,此地塊國有土地使用權已經劃撥或者出讓,不知區裡是否按照國家、省級辦法進行控規調整。
作為國際海洋智區三期的業主,現在突然把距離小區僅一路之隔的相鄰地塊由科研地塊改為工業用地,相當於原來可能是學校、科研院所之類的地方變成一處處工業廠房,是十分令我們外地來青安家的華潤業主痛心的。將來廠房產生的水汙染、噪聲、交通運輸(大貨車)、空氣汙染會嚴重周邊居民及小學的正常工作生活。
希望有關部門、有關開發單位不要為了滿足周邊重汙染工廠的利益條件,讓已經購買房屋的老百姓的利益受到損害。
在此,我希望領導實地調研,督促相關部門,科學合理規劃,還周邊百姓一片寧靜!
不要在公示中打著“控規‘最佳化’”的旗幟,做一些並不是真正有利於周邊百姓的“最佳化”。
我們相信:城市小區建設規劃也要“學深圳,趕深圳”,不能違法規劃,亂作為,希望領導們能夠加強監督,科學規劃,我們將一直關注上述訴求,並急盼回覆!
2020年12月18日下午,青島海洋高新區對市民所反映的問題做出了回覆:
您好,來信收悉。您反映的問題青島海洋高新區進行了落實。關於區域控規調整的問題,經調查,本次區域控規調整公示處於初步徵求意見階段,尚未最終確定。您反映的問題,我們將彙總提報上級部門研究。請您協調告知周邊業主,可按照公示提供的郵箱將建議反饋。感謝您對青島西海岸新區的關注與支援!
來源:西海岸新區政務網、西海岸熱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