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男子向警署投擲汽油彈被判入獄三年十個月

今年1月,香港男子陳俊輝夥同其他兩人在向香港葵涌警署投擲汽油彈導致車閘起火。今天(28日)陳俊輝被香港法院判入獄3年10個月。

香港男子向警署投擲汽油彈被判入獄三年十個月

圖為陳俊輝

陳俊輝今年1月夥同兩名男子向葵涌警署停車場的閘門投擲汽油彈,企圖燒燬警署內的警車,並聲稱因為“貪玩”在住所存有11支汽油彈和原材料等。陳俊輝案發數天後被香港警方拘捕。他此前承認一項“縱火罪”及一項“持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

香港男子向警署投擲汽油彈被判入獄三年十個月

圖為陳俊輝夥同他人犯案現場

法官判刑時表示,縱火為嚴重及危險的行為,汽油彈曾使用助燃劑,無法控制火勢,其不穩定性便是它的危險之處,幸好事件中無人受傷。此外,被告攻擊的不只是警署, 更是對社會秩序及法治的攻擊。今年香港屢次發生財物損毀、無差別投擲汽油彈等的情況,被告延續此類暴力行為,借汽油彈以達到目的為案中加重刑罰的因素。

法官還表示,本案是有計劃及預謀犯案,被告不但在外租了一個處所,還購買材料及上網學習製造汽油彈,犯案前換衣服,以一身全黑打扮避免追捕。最終法官判處他入獄3年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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