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唯晨
魯迅先生的文章總是能在不經意間把現實和人物的思想表現得自然而尖銳,還記得《孔乙己》裡有這麼一段的描寫,具體就是說孔乙己這個人不僅很窮,還喜歡小偷小摸,此人喜歡讀書,並以讀書人自居。
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著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臉上又添上新傷疤了!”他不回答,對櫃裡說,“溫兩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錢。他們又故意的高聲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東西了!”孔乙己睜大眼睛說,“你怎麼這樣憑空汙人清白……”“什麼清白?我前天親眼見你偷了何家的書,吊著打。”孔乙己便漲紅了臉,額上的青筋條條綻出,爭辯道,“竊書不能算偷……竊書!……讀書人的事,能算偷麼?”
在孔乙己的心目自己是個高階的讀書人,根本不能跟小毛賊混混們相提並論。他常常會因為偷東西被人抓到毒打,臉上時常夾雜著傷痕。
那天因偷了何家的書,被人逮住吊起來打,之後頂著滿臉舊疤摞新傷去酒館喝酒,被人嘲諷時卻挺直了腰板反駁:“偷書不算偷!”
你知道人為什麼會固執己見嗎?其實在他們自己看來有些事情並不是自己固執,而是道理本該如此。
這就是思想觀念的差距,一個人從小到大所經歷的事情,接觸過的人和事,遭遇到的苦和痛都會隨著時光烘烤印在生命中,然後和他的思想觀念融為一體,便成了個性。
所謂“山難改,性難移”難就難在思想認知的積累和沉澱,往往是這些東西讓人倔強。
秋婷的金首飾一直都被她仔細地收在臥室梳妝檯的抽屜裡,原本她就是個不愛戴首飾的人,懷孕後更是收起了所有的飾品。
要說這一套首飾還是結婚那會老公姜斌給置辦的“三金”,當時她就沒想著必須買,但老家有個風俗,誰家姑娘出嫁都得婆家給買一套金首飾和幾身新衣服,這算是男方的聘禮也是臉面。
買了三金後秋婷只戴過不到半年,那還是剛結婚的時候,別人家小媳婦都穿金戴銀,她光禿著脖子和手指怎麼也說不過去。
後來秋婷懷上了孩子,醫生叮囑孕婦最好不要佩戴首飾,萬一身體水腫會造成不必要的麻煩。得了這句話後的秋婷理由充分地卸下了身上的這套金首飾。
姜斌家裡還有一個妹妹姜華,十分叛逆小小年紀就輟學跟著所謂的好姐妹們外出打工。姜華在外面的幾年裡談了個物件,不僅人長得不體面,家庭條件也很差,姜家從一開始就讓女兒跟對方斷了重新找個好家,可偏偏被愛情衝昏頭腦的姜華不聽,最終生米煮成熟飯,一分錢彩禮沒要就嫁了過去。
秋婷嫁進門的時候小姑子就已經出嫁,所以她幾乎跟姜華沒什麼接觸。直到她懷孕半年後才第一次對小姑子有了深入瞭解,對方不僅容易腦子發熱更是性格高傲,典型眼高手低型的人。
孕期時秋婷的婆婆就搬過來跟她同住了,婆婆主要照顧她的飲食,婆媳之間從來都客客氣氣,話不多說也避免了矛盾,所以她對婆婆的印象一直都挺好。
前不久的事讓她一下子瞭解了兩個人,一個是自己婆婆,另一個就是小姑子。
小姑子“嫁給愛情”的婚姻並不幸福,對方不僅家裡窮得叮噹響還死皮不要臉,家裡的大小家務活都要姜華一個人做,那個“深愛”著她的老公婚後像變了個人一樣,不是指責她不掙錢就是挖苦她不值錢。
為了生活也為了賭氣,姜華決定憑自己的真本事幹出一番大事業。於是沒有任何經驗的她憑著一腔熱血入了微商大坑。
這世上從來沒有天上掉餡餅的好事,掙錢如果真像某些人嘴上說的那麼容易,那這世上就不會有窮人了。要知道所有帶你賺錢的人都不會是菩薩,他們可能是資本運作,合作共贏,還可能乾脆就是騙子,拉人頭當炮灰。
姜華偏不信,一股腦地扎進“高階專案”裡發誓要賺大錢。這一進去就賠了個底朝天,中間還把電話打到秋婷家裡要她也投資一起幹,秋婷勸了幾次都沒能阻止。
也正是因為這件事,婆婆對她起了意見,有一次她無意中聽到婆婆跟小姑子在電話裡說:“閨女,這麼好的事咱自己好好幹,往後別跟你嫂子說那麼多,她啥都不懂,只會指望小斌養,我都替你哥愁得慌。”
自那以後秋婷才知道自己在婆婆心目中如此遭人嫌,同時對小姑子的創業大計不發表任何意見。姜華創業的熱情只持續了兩個月就徹底喪了氣,囤了一萬多錢的貨從始至終都沒賣出去,發展到最後就連帶她的上級都不願意再搭理她。
這一萬多塊錢是她揹著自己男人偷用的,眼看打了水漂害怕事情敗露被男人打,便打電話問孃家借錢。
秋婷知道婆婆手裡沒錢,每個月生活費都是她交給婆婆的,她根本存不下錢。一直等著婆婆開口借錢的她最終卻等來了首飾失竊。
原來婆婆在小姑子創業期間一直看不上兒媳婦的不思進取,現在自己女兒無腦被騙慘後不好意思跟兒媳開口求助,畢竟這屬於自己打自己臉,面子上掛不住。
思來想去竟對秋婷擱在梳妝檯抽屜裡的金首飾起了心思,在她看來兒媳婦本就不怎麼戴首飾,又加上懷孕後不能戴,將來生完孩子更是好幾年都戴不成,那一套首飾放著也是放著,還不如拿去給女兒應應急。
她不只是這麼想想,還真的去做了。
要說這婆婆也是愚笨,偷拿東西不趁媳婦走遠就敢動手。兒媳去上了趟廁所的功夫婆婆就急匆匆地衝進臥室,拿了首飾還沒把抽屜關好。
回到臥室的秋婷一眼就看出了問題,輕輕開啟抽屜發現結婚時那套金首飾果然不見了。這麼明顯的事情不用多想也知道怎麼回事,她心裡冒火卻不知道該怎麼說。
等到姜斌下班回到家秋婷就把事情原原本本地跟老公說了一遍,姜斌卻不信還反問她:“你親眼看見咱媽拿了你首飾?肯定是你自己記性差放在別處又給忘了。”
老公的態度讓秋婷十分生氣,就好像她故意誣陷婆婆一樣,於是她說:“在這個事情上我沒瞎說敢發毒誓,她敢嗎?”
姜斌其實早已心知肚明秋婷不是在說謊,可畢竟偷拿東西的是自己親媽,再怎麼著他都要維護這才說話想讓妻子背鍋,卻沒料到對方不依不饒,出於無奈他又說:“老婆,不就是一套首飾,丟了再買。”
這時候秋婷渾身上下都是委屈,她要的不是新買一套首飾而是人格的清白,堅定地說:“不!這得報警處理。我在意的不是那套首飾,本就不喜歡戴,警察能幫我找回來我就收著,如果找不回來,也不必再買。”
兩室一廳的房子本就不大,小兩口吵架時聲音越來越大,秋婷要報警的話婆婆聽得清清楚楚。第二天一大早秋婷就聽見婆婆說:“婷婷呀,這桌角上是不是你的鏈子?昨個還聽見你說丟了首飾,不就掉在這。是你眼花了,往後可不能那麼急,懷著孕鬧性子對孩子不好。”
秋婷看了一眼自己的金項鍊果然在梳妝檯桌子角上靜靜地躺著,開啟抽屜後發現其他金飾一個沒少全都物歸原處。
她沒再說話,深深地看了婆婆一眼突然覺得小姑子腦子不好使,並不單是她自己的原因。
有一個成語叫“家賊難防”指的是內部的人一旦做壞事,將很難防備。這就像過去的雙方交戰一樣,明槍易躲暗箭難防。
家庭關係中無硝煙的戰爭,常用以形容人與人之間情感的較量,可即便如此,面對是非對錯,也不能用和稀泥的態度試圖包庇縱容。
家從來都不是戰場,也不應該成為戰場,如果沒勇氣坦坦蕩蕩,那也儘量別遮遮藏藏。有時候礙於面子指鹿為馬,則更容易將情感推往深淵。
今日話題:遭遇了“家賊”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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