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會透過“垃圾收費”條例草案 每公升收費0.11港元

  中新社香港8月26日電 (記者 曾平)香港特區立法會26日三讀透過落實垃圾收費的《2018年廢物處置(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修訂)條例草案》(條例)。條例設立18個月準備期,具體實施日期將在獲得立法會支援後刊憲公告。

  根據新修訂的條例,香港將按兩種模式落實垃圾收費,分別為按袋和按重收費。前者適用於大部分住宅、樓宇、地鋪、屋邨和公共機構處所等,佔每日棄置在堆填區都市固體廢物約八成,市民棄置垃圾前必須用指定垃圾袋包妥或貼上指定標籤;後者主要適用於工商業處所棄置的垃圾。

  新例下,指定垃圾袋收費定為每公升0.11元(港幣,下同),若三人家庭每天使用一個最常用的10公升或15公升的指定垃圾袋,每月須付33元或51元。為照顧貧困戶,實施垃圾收費後,綜援家庭每人每月將有10元資助。特區政府亦會陸續有收集餐飲業界分類廚餘免費運送到回收設施的安排。

  特區政府環境局局長黃錦星在立法會會議上形容垃圾收費是推動減廢的“火車頭”,不僅有助積極推動企業和公眾加強實踐減廢回收,當回收物的質和量得以提升,亦有利帶動回收相關行業的持續發展和創造綠色就業。他認為,條例透過標誌著香港廢物管理工作新的里程碑。

  黃錦星在條例通過後會見傳媒時表示,立法落實垃圾收費充滿挑戰,但減廢減碳是大勢所趨,也是應對氣候變化必須要做的工作。特區政府將善用準備期時間,推動市民改變棄置垃圾的習慣,加強垃圾回收的配套支援措施,並做好宣傳教育工作。他呼籲業界和市民為保護環境同心協力落實好垃圾收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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