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5日,肥城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向肥城市合創職業培訓學校有限公司發放了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這是山東省對民辦職業培訓機構實行告知承諾制審批後,發出的全省首張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
接到設立辦學申請後,肥城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工作人員詳細告知該培訓學校設定標準、申報材料、承諾事項以及未履行承諾、虛假承諾等行為的法律後果等並對其提交的申辦報告、章程、舉辦者及董事會資訊、承諾書等4份材料進行了形式稽核,直接作出審批決定,快速的審批方式獲得該培訓學校的讚譽。
自2021年10月1日起,肥城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證照分離”改革以及《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進一步最佳化民辦職業培訓機構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要求,率先實行民辦職業培訓學校審批告知承諾制改革,申請材料由10個減少為4個,流程由原來的“受理、審查、現場勘驗、決定”,變為現在的“承諾、當場決定、後期核驗”,審批時限由原來的承諾時間20個工作日壓減為現場即辦,大大壓縮了審批時間,提高了審批效率,審批部門、企業實現了“雙減負”、“雙贏”。
肥城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在最佳化審批方式的同時,按照新的民辦職業培訓機構設定標準,與原標準相比有所提高,更加重視黨建引領和辦學場所安全,明確培訓教師任職資格、實習裝置配備標準。審批機關在作出批准辦學的許可決定後三個月內,對舉辦者承諾的涉及行政許可的辦學條件等審批事項開展實地核驗,拒不提交備查材料、造假作假的,撤銷許可決定,實現由側重事前審批向加強事後監管轉變,切實將惠企政策貫徹好、落實好,打造更加穩定、公平、透明的營商環境。
(通訊員 張國棟 王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