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拍攝廣場舞問題發生爭執,男子將64歲老人摔成粉碎性骨折。11月8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公佈了該案起訴書。
九派新聞了解到,戰某某,男,1967年出生,初中文化,務工,戶籍地遼寧省黑山縣。
經查,2023年4月19日20時30分許,戰某某在北京市海淀區蘇家坨鎮一公園內,因拍攝廣場舞跳舞問題與張某甲 (男,64歲) 發生爭執,後戰某某將張某甲摔倒在地,致其右側髕骨粉碎性骨折、右側脛前部軟組織挫擦傷。
經法醫鑑定,張某甲所受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
當日,經過往群眾報案,戰某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後如實供述上述犯罪事實。現張某甲經濟損失未賠償。
檢方認為,戰某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二級,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戰某某認罪認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的規定,可以從寬處理。戰某某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三款之規定,可以從輕處罰。
【來源:九派新聞綜合12309中國檢察網】
宣告:此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若有來源錯誤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權益,您可透過郵箱與我們取得聯絡,我們將及時進行處理。郵箱地址:[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