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線下同步查處 多部門全力剷除非法社會組織滋生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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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進一步充實執法力量,加大非法社會組織打擊力度,把集中整治常態化,加強網路巡檢與排查,線下線上同步查處。多部門聯合形成共同治理的圍殲合力,不給非法社會組織留下活動空間。

□ 本報記者 張維

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迎來一個新的高潮。

近日,連續多個有關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的訊息從民政部傳出,密集程度可謂前所未見。

同時,參與其中的相關單位數量之多、規格之高也引人關注。就在3月22日,一份關於剷除非法社會組織滋生土壤,淨化社會組織生態空間的重磅通知落地。釋出主體除民政部外,還有中共中央紀委機關、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網信辦、國家監察委員會、公安部、安全部、司法部等,共22家單位。

通知明確多個禁令: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不得與非法社會組織有關聯;黨員幹部不得參與非法社會組織活動;新聞媒體不得宣傳報道非法社會組織活動;各種公共服務設施和場所不得為非法社會組織提供便利;各網際網路企業不得為非法社會組織線上活動提供便利;各金融機構不得為非法社會組織活動提供便利。並要求進一步提高非法社會組織的違法成本。

打擊力度不斷加大

“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力度為近二十年所未有”,這樣的表述曾出現在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研究生院)釋出的《中國社會組織報告(2019)》中。

中國社科院大學社會組織與公共治理研究中心主任蔡禮強教授告訴《法治日報》記者,這一年,我國社會組織開始從追求數量增長的高速度發展階段向追求質量和效益的高質量發展階段轉型。

打擊力度不斷加大,在2021年顯得尤為突出。2月18日,民政部公佈了2021年第一批涉嫌非法社會組織名單,幾乎都為“國字頭”,其中更是不乏與正規組織“中華志願者協會”僅一字之差的“中國志願者協會”,以及看起來像模像樣的中國黨史研究會、中國區塊鏈委員會等。

2月23日,民政部副部長詹成付在國新辦新聞釋出會上親自為公眾辨別是否為非法社會組織“支招”:“要有自醒意識,天下沒有免費午餐,越是涉及利益的事情越要小心。”公眾可透過“中國社會組織政務服務平臺”和“中國社會組織動態”微信公眾號,隨時查詢全國各地各級民政部門依法登記的社會組織名單。並表態稱:民政部對非法社會組織零容忍,要讓非法社會組織成為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

3月2日,民政部依法對“全民悅讀全國閱讀會聯盟”及其設立的相關機構予以取締。同日,與該聯盟共同舉辦“全民悅讀朗讀大會暨青少年朗讀課文大會”的中華文化促進會也一併被處罰:停止活動3個月並處沒收違法所得235萬元。

3月16日,民政部發布“各地民政部門重拳出擊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的訊息:2021年前兩個月,各地民政部門已取締、勸散非法社會組織23家,有效擠壓了非法社會組織活動空間。由此傳遞出的訊號不言而喻。

3月17日,民政部會同網信、電信主管部門,再出重拳,精準打擊,依法關停2021年第一批10家非法社會組織網站,清除了有關關聯網頁資訊。

全面部署重點打擊

3月20日,全面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的多部門戰鬥打響。這一天,民政部會同有關部門聯合召開進一步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電視電話會議,全面動員、全面部署開展進一步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專項行動。

會議指出,必須以更嚴厲、更有針對性的舉措,予以精準打擊整治,重點對五類非法社會組織開展打擊整治:一是利用國家戰略名義,在經濟、文化、慈善等領域活動的非法社會組織;二是冠以“中國”“中華”“國家”等字樣,或打著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下屬機構等名義,進行騙錢斂財等活動的非法社會組織;三是與合法登記的社會組織勾連開展活動、魚目混珠的非法社會組織;四是借慶祝中國共產黨建黨100週年活動開展評選評獎活動的非法社會組織;五是開展偽健康類、偽國學類和神秘主義類活動,以及假借宗教旗號活動的非法社會組織。

3月22日,包括中共中央紀委機關、中央組織部等在內的更多部門加入,22家單位共同釋出通知:剷除非法社會組織滋生土壤,淨化社會組織生態空間。

通知將一些特定主體列為重點約束物件。例如,黨員幹部不得參與非法社會組織活動。黨員幹部(含離退休幹部)要依法依規參加各類社會組織活動,增強甄別意識和警惕性,不得參加非法社會組織開展的一切活動,不得為非法社會組織“站臺”或“代言”。對違反有關規定、涉嫌違紀和職務違法犯罪的,移送紀檢監察機關、組織人事部門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再如,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要自覺抵制非法社會組織,不得與非法社會組織勾連開展活動或為其活動提供便利;不得參與成立或加入非法社會組織;不得接收非法社會組織作為分支或下屬機構;不得為非法社會組織提供賬戶使用等便利;不得為非法社會組織進行虛假宣傳。對違反上述要求的社會組織,將受到來自民政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的處罰。

線上線下同步查處

這一次,對於非法社會組織的打擊整治有些不一樣。其中最突出的莫過於多部門形成合力,且打擊整治突出重點。

早在2000年4月6日,民政部制定的《取締非法民間組織暫行辦法》就開始施行,對非法社會組織的打擊整治也從未停止過,但為何“非法社會組織”像韭菜一樣,屢屢被割復又生長?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主任、中國慈善聯合會法律顧問張凌霄在分析其中原因時說,非法社會組織善於“借力”,其名稱往往會冠以“中國”“中華”“全國”甚至“世界”“聯合國”等字樣,與在民政部門合法登記的全國性社會組織或者國際性社會組織類似。同時,還善於“借勢”,非法社會組織的“業務範圍”往往跟風國家戰略,比如“一帶一路”等。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教授鄧國勝說,這類組織成立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牟利,他們之所以把名字起得特別大,也是為了藉助“中國”“國際”的旗號虛張聲勢、提高迷惑性,給他人或單位頒發所謂的獎盃、榮譽稱號、證書時,便於收取更高的費用。

非法社會組織隱藏較深,活動隱蔽,也是一個重要原因。張凌霄發現,相當一部分非法社會組織沒有固定場所,登記管理機關對各種非法社會組織掌握的情況不多。因此,不少社會公眾缺乏對非法社會組織的辨識意識和能力,容易上當受騙。

此外,對非法社會組織監管的法律制度還不夠健全。張凌霄說:“從監管角度來看,取締非法社會組織有嚴格的法律規定與程式,必須掌握足夠的線索和證據,嚴格依法辦事,現實中確實存在發現難、取證難、查處難的問題。”

張凌霄建議進一步充實執法力量,加大打擊力度,依法嚴懲。把集中整治常態化,加強網路巡檢與排查,線下線上同步查處。“多部門聯合形成共同治理的圍殲合力,不給非法社會組織留下活動空間。”

同時,需要進一步加強法治宣傳,依靠社會力量,營造共同防範非法社會組織存在的輿論氛圍,同時要廣泛發動群眾投訴舉報,打一場“人民戰役”,實施精準打擊,壓縮非法社會組織的生存空間。

最後,要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則需要儘快健全相關法律法規制度,積極推動社會組織行政法規儘快修訂出臺,細化法律責任,為打擊非法社會組織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

鄧國勝也認為,民政部門還需要與公安部門、網信部門等聯動執法,也需要公眾提供更多線索,進行舉報。公眾可透過“中國社會組織政務服務平臺”查詢到社會組織的基礎資訊等,並可線上投訴舉報。

【編輯:黃鈺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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