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道不盡人生百態
你有過乘車把東西落在車上的經歷嗎?
有時候因為我們粗心或者是有事情下車太急,很容易就把一些東西落在車上。如果說這輛車剛好沒有乘客,東西又剛好被司機發現的話,那我們找回東西的可能性還是挺大的。
不過,在司機歸還東西的時候,我們該不該給好處費呢?
上個月20多號的時候,嘉善的張女士和丈夫一起帶著孩子到上海去看病,從上海回來的時候,張女士叫了一輛網約車。等到她回家的時候,她才發現,粗心的丈夫將錢包給落在那輛網約車上了。
錢包裡面沒錢,但是有身份證、銀行卡等東西,還有600塊錢的超市購物券。張女士一發現錢包不見,立刻就和網約車司機取得了聯絡,對方此時還在車上,但是已經到了上海,他說錢包確實是落在了他的車上,張女士提出讓他將錢包郵寄給自己,但卻遭到了對方的拒絕,他讓張女士本人到上海他再歸還這個錢包。
張女士說,在溝通的過程中,對方說話有些支支吾吾,言外之意就是想要點好處費。張女士隨後透過平臺向對方索要這個錢包,對方同意第二天就給她聯絡快遞員寄回這個錢包。
但是等了好幾天,對方都沒給她郵寄。這期間,張女士已經聯絡不上網約車司機了(號碼有效期),讓平臺幫忙處理這個事情,平臺也是說在處理,但是處理了差不多一週了,她的錢包還是沒有拿到手,這讓她很是著急,於是就向記者求助,希望記者能幫助她解決這個事情。
記者聯絡平臺之後,平臺說會盡快處理這個事情,平臺方面表示,該司機已經不是第一次撿到別人的東西了,在今年的其他時候也撿過別人的手機,都歸還給失主了,因為司機平常比較忙,將這個錢包交給了自己的房東,並委託房東來辦理郵寄錢包的這個事情。
到這裡,這個事情基本上算是圓滿解決了。
事實上,解決這個事情有個更快的辦法,那就是張女士按照司機的要求,給他一些好處費,然後再來個到付,估計司機也就把東西寄回給張女士了。但張女士呢,在聽出來司機索要好處費的言外之意後拒絕了,而是透過平臺直接跟司機要錢包,所以就被耽誤了。
那麼,將自己的東西落在車上的時候,讓司機將東西還給自己,到底該不該給對方好處費呢?
“拾金不昧”當然處處在,生活中不缺拾金不昧的人,也有站在原地等失主的人,前提是這個失主懂得感恩,不然做好事的人真的心裡挺不舒服的(當然了鍵盤俠中的聖母肯定是不在乎對方感謝不感謝的)。歸還東西是正常的,好處費給了是你自己的心意,別人也不一定要。
而在這件事情當中,小態覺得張女士應該給對方好處費。畢竟,司機已經提出來了,這個錢包如果說落在車上,司機說自己沒撿到或者說看到了也不搭理(畢竟還東西也是一件麻煩事),任由這個錢包被其他乘客撿去,張女士還有找回錢包的機會嗎?大概是沒有了。而且呢,你不給好處費,司機確實可以不郵寄讓張女士自己來上海當面取,但這樣豈不是太浪費時間了?
在司機隱晦的暗示對方給自己好處費,而張女士也聽懂了對方的暗示之後,張女士並沒有按對方的意思來,而是選擇直接透過平臺索要,按理說這也沒錯,但是這個做法確實是不太懂人情世故了。
評論區的網友們基本上都是一邊倒,認為張女士應該給對方好處費,畢竟這個錢包落在車上是因為你們自己粗心造成的,人家司機也有自己的事情,給你郵寄東西也是要時間的,這好處費就當給人家的辛苦費不就好了?事情其實很簡單。
也有網友現身說法,說當時撿到東西給別人送過去,別人說了一句謝謝掉頭就走了,當時心裡挺不是滋味兒的,畢竟給別人送東西也是要花油費的,但別人只是一句口頭感謝,也確實太輕飄飄了一些。
還有一些直接就批評張女士了,認為張女士事兒太多,有空找記者沒空給司機發個紅包,如果說給點好處費,這個錢包是不是早就拿到手了?司機還不如把錢包直接上交派出所,免得給自己找麻煩呢。
小態記得自己有一次坐大巴車,也是將手機落在了車上,幸好當時被跟車的人給拿到了(已經被人撿走並關機),小態非常感謝,然後就買了一包好煙帶過去準備給他。到了地方之後,對方拿著手機說,買包煙再將手機還給我,否則就不還。我當時是滿懷感激的過去,聽到這句話就心裡有點涼了,轉頭又去買了兩包不怎麼好的煙遞給對方,然後拿回了自己的手機。當時還年輕,覺得對方不地道,但後來想想,如果沒有對方的幫助,自己的手機就沒有了,對方索要兩包煙其實一點也不過分,可能當時反感的是索要的行為吧,主動給那是心甘情願的,就不一樣了。但如果是現在,我一定不會像從前那樣,那個時候的自己太過計較不懂看到別人的優點不懂感恩,確實有些小氣了。
對於這件事情,你是怎麼看待的呢?別人撿到自己的東西並歸還,是否應該給點好處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