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商標惡意註冊說不
本報北京4月25日電 (記者杜鑫)“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堅決反對並及時打擊商標惡意註冊行為,積極引導全社會樹立正確的商標註冊意識。”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副局長何志敏今天在國新辦舉行的新聞釋出會上說。
根據商標法規定,商標惡意註冊主要是指違背誠實信用原則,以攫取和不當利用他人市場聲譽,損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侵佔公共資源為目的的商標註冊行為。主要包括兩種情況:一種是商標惡意搶注行為,主要就是“傍名牌”“蹭熱點”以及搶注國家重大工程名稱、公眾人物姓名等;另一種是商標惡意囤積行為,就是“不用先囤”,大量囤積不以使用為目的的商標。
何志敏表示,這兩種行為都存在很大社會危害。商標惡意搶注行為,是有人圖謀不當利益,從而擾亂商標註冊管理的秩序,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商標的惡意囤積行為則是對市場資源和行政資源的浪費,嚴重損害公眾利益。
對此,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將推動完善法規,商標法第四次修訂專門增加了“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註冊申請應當予以駁回”的規定,將打擊惡意囤積商標申請的關口前移到審查階段,並貫穿整個商標申請註冊的程式中。同時,透過設定商標審查指引詞庫,綜合人工判斷,在審查中準確識別商標惡意註冊行為。
據悉,2018年至2020年,國家智慧財產權局累計駁回惡意搶注和囤積商標註冊申請超過15萬件。在去年的“藍天”專項整治行動中,各地約談了2950家代理機構。
杜鑫
來源:工人日報